衡山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山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衡山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乡镇局机关有关室:

《衡山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应急管理局党会审议并报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依法编制监督检查计划内容。由于今年是机构改革之年,县、乡两级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时间较晚,目前年度时间已过半,乡镇、县局机关相关股室务必抓紧时间编制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要参照市、县局计划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精神以及法定权限和本部门实际,依法、科学、合理、编制本级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二、严肃认真执行监督检查计划。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是全年工作的重点,各乡镇、县局机关相关股室要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在年度总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月度或专项执法子计划,并严格组织落实;要把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作为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主要任务,通过行动开展推动解决执法力度不大的问题,通过计划实施推动解决执法数据不优的问题,通过全面使用新的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执法推动解决执法质量不高的问题,并严禁系统外执法,严禁超时集中补录文书。不断推进我在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考评中争先进位。

三、明确应急管理机关相关检查责任。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县机关、乡镇要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对编制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象进行有机衔接。市局已经列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象的,县局不再将其纳入,但列入市局监督检查的对象,县局应依法履行由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日常属地监管职责,其事故统计与考核指标仍按属地口径不变。同理,乡镇不再将市、县局已经列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象纳入,并且应依法履行由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日常属地监管职责。根据市局的监督检查计划规定,对于未纳入省厅、市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在衡中央、省属企业(包括其所属企业、下属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管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关闭、暂扣、吊销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行政处罚除外),均交由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股室管辖,并将行政处罚有关情况报市局备案,同时抄送一份到局政策法规股存档备查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发现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不准确的,要及时予以更正。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证。部门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五、及时报送监督检查计划和有关情况。请各乡镇2019年7月30日前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并报局政策法规备案,局机关相关股室2019年7月10日前将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局政策法规备案同时将列入2019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对象进行分类汇总上报电子版至政策法规(邮箱:494700322@qq.com)。县局要依法委托乡镇执法,并加强对乡镇安监机构制定检查计划的指导,严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联系单位:政策法规;联系人:向惠安;联系电话:18932103359

 

附件一:衡山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二:2019年度被列入衡阳市安监局行政检查和抽查计划的名单

附件三:法律文书范例

 

 

 

 

                                                                         衡山县应急管理局

                                                                                                                                    2019710

 

 

 

 

 

抄送:应急管理局人民政府办公室,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山县应急管理           2019 7 10日印                 

 

附件一

山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安监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安监总政法〔2018〕3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8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办法》(湘安监〔2017〕14号)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开展和我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应急部门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总体要求,转理念、转方式、转作风、找差距、补短板,深入开展“有计划、全对接、规范化”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突出责任落实、监督执法和源头治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深入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最美衡山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全面准确地摸清属地监管对象的数量,按照行业、地域、级别管辖的划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执法人员的数量、经费和装备水平实际,综合考虑影响执法工作的各项因素,编制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明确监管执法对象、时间、内容、方法、频次和措施,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

三、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治理隐患转变,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入全先进行列。

四、重点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制订3个计划:一是应急管理局年度监督检查重点企业计划,我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以及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工贸行业300家重点检查单位数据库中,随机抽取122家作为年度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对象;二是应急管理局对工业园区、乡镇监督检查对象的抽查计划,县应急管理局非煤、危化(烟花)、工贸等业务股室对工业园区、乡镇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对象抽查85以上监督工业园区、乡镇安全监管部门正确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三是应急管理部门2019年度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局业务室和乡镇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监管行业领域专项检查、“打非治违”行动,或者与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等执法活动,必须制定专项执法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报局政策法规备案。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6000

目前,局机关定编在册人数为26人,实际在岗人员25人(1人扶贫),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4人,行政执法人员与在册人员比为92.3%2019年全年共365天,有52周,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法定假日共计11天。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X执法人员数量=250X24=600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542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6000-2063-3395=542天。

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353天,一般检查工作日182天,机动7天,重点检查工作日占比执法检查工作日为65.1%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2063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预计需用136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预计需用1064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预计需用139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办:预计需用31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预计需用44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预计需用28个工作日。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预计需用 498个工作日。

8、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预计需用30个工作日。

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需用93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3395

1、机关值班:预计需用175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需用1270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预计需用864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预计需用644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预计需用82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预计需用360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履职,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计划。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管法定职责的具体化。局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要加强统筹协调、督导计划落实,业务室、乡镇安监站要在年度计划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月度或专项执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如因特殊情况执法工作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及时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二)坚持依法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要求,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水平。

   (三)坚持行动牵引,推进执法考评争先进位。应急管理部门要把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作为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主要任务,通过行动开展推动解决执法力度不大的问题,通过计划实施推动解决执法数据不优的问题,通过全面使用新的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执法推动解决执法质量不高的问题,不断推进我在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考评中争先进位。

   (四)坚持宣教引领,优化安全监管执法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七进”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即时报道监管执法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良好环境;业务股室、乡镇安监站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坚持边检查、边普法,边执法、边释法,宣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增强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意识,养成从业人员按章操作习惯。

    (五)坚持廉洁执法,守护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应急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市委十条规定以及纪委派驻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始终做到忠于职守、勤勉工作,坚持原则、廉洁执法,坚决杜绝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问题,树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威,维护应急管理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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