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安办函〔2017〕3号
衡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扎实做好春节和省“两会”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春节和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并根据各自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春节和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衡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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