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专职消防队伍轮训的通知


山安办〔20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提升全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及县应急综合救援队灭火救援业务水平,更好的履行政府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工作职能,确保辖区内火灾隐患控得住,灭火救援打得赢,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采取跟班轮训制,组织全县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轮训时间

培训对象为全县12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及县应急综合救援队的全体队员,每月分批次开展,以乡(镇)为单位,前山的乡镇为第一批,后山的乡镇为第二批,县应急综合救援队的人员为第三批,大队培训人员按照五同要求对来队人员开展轮训,实行军事化管理,每批次轮训时间为1天,轮训贯穿全年。

二、轮训内容

轮训着重学习和交流以下内容:灭火基本原理与方法、常见火灾注意事项及扑救方式、消防车辆及装备维护保养和使用、如何逃生自救、如何疏散人员、森林火灾扑救注意事项等。

三、轮训地点

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充分准备。此次培训是为了全面提升全县乡(镇)专职消防队战斗力的重大举措,各参训队员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培训的重要性,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做好轮训前的思想准备,确保训有所获。

(二)科学施训,注重培训成效。此次培训内容多、时间短,任务重,授课人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科学施训,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培训结束后要对参训人员开展考核验收,理论考核内容主要有灭火救援基础理论及技术装备常识、灭火救援组织指挥基本知识。

(三)严格管理,确保训练安全。培训期间,要加强对培训班的日常管理,严格规范培训班工作、生活、学习和训练制度。在操课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训练制度和训练安全要则,培训期间要设立安全值班员和安全员,对训练期间违反操作规程的队员要给予及时制止和纠正,保证训练安全。


                     衡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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