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2712日至812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衡山县应急管理局进行了专项巡察2022113日,专项巡察组向衡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衡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先后两次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整改工作。为推进整改落到实处,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精心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等前期准备工作后,局党委召开了领导班子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就分管行业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深入的自我剖析,开展了互相批评,对促进衡山县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九个方面1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关于"贯彻落实习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有温差"方面的问题

1.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学习不够。没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论述、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

整改情况:局党委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于2022年3月25日、4月6日、6月8日、7月15日先后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上重点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精神。8月7日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论述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等政策文件。10月31日召开局班子(扩大)会议,传达了县委常委会上下达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交办问题整改有关精神。11月7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文件精神,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提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以今年2月6日局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为契机,再次对全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

2.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措施不实。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没有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任务措施

整改情况:制定了《衡山县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进一步细化完善了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了整改牵头领导、责任股室和配合股室、整改时限,确保攻坚年行动目标推动实现。

3.工作存在被动应付现象。对于有关部门的发函督办,其对存在的问题作出了解释说明,并没有实际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2022年7月10日对有关部门发函督办事项进行了回复,明确了整改措施,并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再次报备进驻事项、梳理事项。目前,对于交办2个方面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反馈问题:关于"‘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不彻底"方面的问题

4.人员进驻不到位。

整改情况:衡山县应急管理局重新明确了局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1名专职工作人员为进驻首席代表,并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了综合窗受理(出件)委托授权书、部门授权委托书、大厅进驻人员名单。因日常事务众多,无法抽出更多人员进驻大厅,目前只进驻1人,已进一步压实了现有进驻人员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了说明。

5.行政审批授权不充分,部分事项仍在局里办理

整改情况:经局党委会研究,再次明确了所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工作流程、各级各环节的受理(审查、审核)人员、最终审批批复人员,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事项,明确由政务窗口统一收件并初审,交局有关业务股室现场审核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后,交窗口统一出件,服务对象不与局有关业务股室直接接触,杜绝了进驻事项仍在局里办理的现象。

6."大综窗"标准化改革滞后,存在出件超期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了窗口办事效率,压实窗口和局审核业务股室责任,要求窗口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来件办结,杜绝超期办理现象。

(三)反馈问题:关于"赋码入企工作存在短板"方面的问题

7.实际入企次数与赋码入企次数不符

整改情况:不断完善局赋码入企工作管理制度,与赋码平台主管部门加强工作对接,及时消除企业数据库不全等问题,并明确由局应急指挥中心在公务派车时在赋码平台上统一进行入企预约。

反馈问题:关于"审批把关不严"方面的问题

8.部分事项存在受理审批不严的现象。

整改情况:建立了信用承诺制度,服务对象申请并作出书面信用承诺,视同其具备受理条件,进一步简化了市场主体在申请市场准入时的手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事需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已减免。明确行政许可申请单位或个人可先提供承诺书,实行容缺机制,在发证后的2个月内,到相关有资质的培训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由局监管人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反馈问题:关于"违规增设行政许可前置条件"方面的问题

9.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审批前置条件,并要求在指定保险公司购买保险

整改情况:经查询有关政策并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已第一时间取消了投保安责险作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前置条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后续监管中,由局监管人员做好行政许可申请单位或个人的政策解释说明,告知需及时购买安责险,且购买的公司非指定。

反馈问题:关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弹性较大"方面的问题

10.在行政处罚案件的情节认定和量罚上主观随意性较大,同一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不一。

整改情况:局党委已要求有关责任股室提交了书面情况说明。局机关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联席会议通报制度,要求按时开展执法、处罚通报,避免在行政处罚案件的情节认定和量罚上主观随意性较大,同一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不一的情况再次发生。

反馈问题:关于"执法程序不规范"方面的问题

11.抽查案卷发现,不同程度存在无经手人签字及意见栏空白的现象。

整改情况:党委已要求有关责任股室提交了书面情况说明,并对存在无经手人签字及意见栏空白的现象进行补签。在网上案件办理办理程序全部依法依规履行到位的基础上,由局政策法规股严格做好纸质案卷审核把关工作。

反馈问题:关于"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方面的问题

12."信用衡山""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录入严重滞后。

整改情况:要求局政策法规股及各执法股室第一时间在"信用衡山"平台中进行补录相关数据,确保整改到位。明确专人即时跟踪、提醒,确保往后各数据及时录入。

13."12345"热线工单办结不及时。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局"12345"热线工单办结制度,要求相关职能股室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处理、回复工作。为提高办结效率,重新明确了由局应急指挥中心专人负责牵头"12345"热线工单办理工作,做到即时跟踪、提醒相关执行股室。

反馈问题: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方面的问题

14.工作人员存在缺勤和未按要求考勤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责成有关工作人员在局党委(扩大)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并向局党委提交书面材料,深刻认识自身错误,确保今后工作中不再出现此类问题。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不定时前往政务中心应急窗口检查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情况,暂未发现有缺岗现象。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对2022年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衡山县应急管理局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整改要求,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一是落实局党主体责任。局党委坚持认真履行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将落实各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中。二是抓好整改跟踪问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整改工作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巩固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长效工作机制。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对现有优化营商环境制度进行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整改成果。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829993联系地址:衡山县开云镇人民西路719号308室


              中共衡山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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