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有奖举报告知书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湖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大力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非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县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2016年12月全部退出后,再没有合法生产企业。如有生产加工点、作坊加工生产各类烟花(如鞭炮、摔炮、冲天炮、钻地鼠等)产品都是属于非法生产行为。

二、县内除两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及经行政许可的零售经营户依法可以在许可地点按许可当量储存烟花爆竹外,其他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均属非法储存行为。

三、举报人(或单位)举报发现在本县范围内有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非法行为,可向县应急管理、县公安等执法部门进行实名举报。

四、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当向举报机关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对象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储存等具体信息。举报受理机关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五、举报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一律根据相关要求予以现金奖励。

六、对同一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举报只奖励一次。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或多次举报的,只奖励第一名有效举报人,以受理举报单位接到有效举报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七、举报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来信来访举报地点:衡山县应急管理局(一楼执法大队);举报电话:0734-2812106。

 

                         衡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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