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衡阳市安全发展工作示范村(社区)验收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村(社区):

现将《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印发〈衡阳市安全发展工作示范村(社区)验收细则〉的通知》(衡安办函〔2023〕88号)转发给你们,请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领会创建要求,扎实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做到以创建夯实应急管理基础,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乡镇本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更上新台阶。根据安全发展示范申报工作安排,每年第一季度各乡镇要做好创建市级安全发展工作示范村(社区)的申报推荐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县安委办,经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核查符合创建要求后,再报市安委办申请示范创建验收。


附件:《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印发〈衡阳市安全发展工作示范村(社区)验收细则〉的通知》(衡安办函〔2023〕88号)



衡山县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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