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机构设置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
2.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支预算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
衡山县医疗保障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位于衡山县开云镇人民西路28号,至2019年11月,共有编制48名,实有人数72人,其中财政供养在职47人,离退休2人。
2、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全县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拟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执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拟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做好目录准入和支付标准,配合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组织拟定由县级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服务设施的价格谈判、确定及管理工作,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和医疗机构价格类别等级评定工作;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拟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和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拟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县级定点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县本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9)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奖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加强与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的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1)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全年收入预算总计612.6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12.61万元,较上年减少23.22万元。
2.支出预算。全年支出预算总计61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6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67.2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172.93万元。全年支出预算减少23.22万元。
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2.6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39.68万元,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乡镇审核员工作经费、兑付大厅工作经费等而发生的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72.93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3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为:资产总额830.93万元,无形资产0元,负债 811.46万元,净资产19.47万元。固定资产年末原值为117.1万元。
3、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1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69万元,项目支出172.93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经费支出。
5、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部门预算公开附件(附后)
衡山县医疗保障局
二0二0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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