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房屋征收的方针政策,为全县各项目建设工作服务;
(二)负责实施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起草征收补偿方案并报上级批准;
(三)负责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调查听证、论证、公布、征求意见及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四)负责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
(五)主要负责与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和公布分户补偿情况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衡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为副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归口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2016年度安置转业军人2人,现有在职工作人员7人,退休1人。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衡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收入决算总额为69.7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8.5万元,上年结转1.2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7万元。
2016年衡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支出决算总额为65.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65万元。
收支平衡。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衡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衡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6年度支付人员经费46.8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88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衡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6年度支付项目经费15.73万元。
衡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
10001_20170807170917237_衡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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