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为全县金融工作服务。
(二)拟订全县金融工作政策和规划,提出意见建议。
(三)联系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监管全县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指导协调金融事项,处理金融突发事件。
(四)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综合股、金融服务股、地方金融监管股、金融稳定股、三农金融服务股5个股室。单位编制人数2人,实有2人。收入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为保障县金融办基本运行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5万元,均为一般预算拨款—经费拨款。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5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6年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10001_20160419104852781_2016年金融办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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