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中共衡山县委、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衡山县委、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衡山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精神,设立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县法制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统计局牌子,以下简称县政府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日常文书处理,协助政府领导审核和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评。
  (二)负责县政府全会、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和其它有关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 
  (三)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协调县政府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同时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四) 负责对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情况。 

(五) 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和县政府工作的部署,对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对策、建议,联系、协调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调研工作。
   (六)负责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建设和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工作。
    (七)管理归口单位的 党建、人事、宣传、纪检工作,管理县政府驻外省、市办事机构,做好外事、侨务工作。

   (八)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府的联络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政府办设6个内设机构:在职47人

退休26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 497.5 万元;

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497.5 万元。

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附件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3: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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