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2020年11月,共有编制75名,实有人数94人,其中财政供养在职60人,退休34人,有车辆4台。

主要职责:

1、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2、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3、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5、办理中央、省、市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6、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7、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

8、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的行政事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9、负责全县金融方面的工作。组织对全县金融机构进行目标管理考核;负责对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整顿和规范全县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10、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禁毒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督导、协调全县禁毒工作。对全县禁毒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考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打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帮教。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办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归口单位包括:

县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办

县金融服务中心

县社会化禁毒服务中心

县政策研究中心

     三、收入支出预算

全年收入934.35万元(含归口单位),其中:经费拨款934.35万元。

全年支出预算总计934.35万元(含归口单位),其中基本支出670.52万元(工资550.3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万元)、项目支出263.83万元。

应当进行政府采购项目180万元,主要是购置办公设备、房屋维修、禁毒基地项目。

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4.35万元(含归口单位),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670.5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基本支出670.52万元(工资550.34万元,包含住房公积金46.72万元、养老保险62.30万元、医疗保险31.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3.38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263.83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63.83万元,主要用于归口单位日常运行、专项业务经费、业务培训、差旅费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20年本办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4..44万元,主要用于本办日常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

2021年政府采购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安排180万元,主要是购置办公设备、房屋维修、禁毒基地项目。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经费支出。

    

      附件: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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