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办理中央、省、市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六)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七)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的行政事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负责全县金融方面的工作。组织对全县金融机构进行目标管理考核;负责对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整顿和规范全县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禁毒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督导、协调全县禁毒工作。对全县禁毒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考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打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帮教。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衡山县政府办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有二级预算单位0个,至2019年11月,共有编制69名,实有人数54人,其中财政供养在职54人,退休37人;现有车辆4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县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办
县金融服务中心
县社会化禁毒服务中心
县政策研究中心
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873.2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73.2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240.89 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职能强化。
(二)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873.2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873.27 万元,公共安全 0 万元,教育 0 万元,科学技术 0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240.89 万元,主要是主要是人员增加,职能强化。
(注:与上年的收支增减对比情况一定要作出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873.2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73.27 万元,占 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584.44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288.83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96.4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28.26 万元,上升 41.44 %,主要是主要是人员增加,职能强化。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0.98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6.9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 37.28 万元,主要是<span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font-size:12pt;color:black;"<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5pt;color:black;"经费预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0 万元,拟召开 0 会议,人数 0 人,内容为 ;培训费预算 0 万元,拟开展 0 培训,人数 0 人,内容为 无 ;拟举办 0 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45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145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2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7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873.2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84.44 万元,项目支出 288.83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政府办2020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