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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衡山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告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经衡山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衡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确定为衡山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通告。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