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致广大市民群众的一封信)

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

——致广大市民群众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群众: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个人储蓄的持续增加,投资活动日趋频繁,投资手段变化多样,一些民间担保公司、理财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房产经纪公司、养生养老公司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实体企业发展等旗号,假借"投资理财"名义,以高息为诱饵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吸收甚至诈骗公众资金,致使不少市民上当受骗,给参与集资的群众及家庭造成巨大伤害,性质十分恶劣,严重影响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2021年5月1日,国家正式颁布施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2022年10月31日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非法集资是政府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行为。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编造各种神话,以高息或巨额回报引诱群众参与投资。非法集资者初期通常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或运行资金无法支付利息时,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潜逃;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理念,承诺高额回报,欺骗公众投资。三是虚假造势宣传。为了骗取公众信任,在宣传上一掷千金,采取刊登理财广告、雇人散发宣传单、组织外出旅游等方式,骗取公众投资。四是利用亲情诱骗。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

大量血的事实和教训证明:非法集资是陷阱,是侵吞民众血汗钱的"绞肉机",是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安定和民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是合法投融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遭受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广大民众投资理财最好选择银行、证券等合法正规渠道。

真诚希望广大民众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抱定决不参与的信念,把防范风险摆在第一位,共同筑牢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坚固防线,为营造和谐、健康、稳定的大家园让我们一起努力!




衡山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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