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政人〔2019〕1号
关于杨应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衡山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杨应军同志为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杨 群同志为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任命李佳云同志为衡山县财政局副局长(调任,试用一年);
任命陈伟新同志为衡山县财政局副局长;
任命潘国安同志为衡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任命宾智敏同志为衡山县政府研究中心主任,免去其衡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席职务;
任命尹俊超同志为衡山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主任;
任命易宏伟同志为衡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
免去符洪钧同志的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彭长利同志的衡山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衡山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县金融办更名为县金融服务中心(调整为县政府办公室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县城乡规划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出(改为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调整为县自然资源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县矿产资源税费征管办公室更名为县土地矿产资源事务中心(调整为县自然资源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县移民开发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出(改为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调整为县水利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县能源生态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出(改为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调整为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调整为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县公路管理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等8个单位已撤销。刘衡岳同志的衡山县金融办主任职务、曹波宁同志衡山县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陈伟新同志的衡山县矿产资源税费征管办公室主任职务、廖志光同志的衡山县移民开发局局长职务、符汉文同志的衡山县能源生态局局长职务、杨群同志的衡山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主任职务、李春林同志的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赵蔚然同志的衡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李佳云同志的衡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职务、沈忠辉同志的衡山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符文忠同志的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尹俊超同志的衡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曹海龙同志的衡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易宏伟同志的衡山县公路管理局局长职务、颜昌茂同志的衡山县畜牧水产局局长职务、潘国安同志的衡山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职务、王琪同志的衡山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衡山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9日
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
发: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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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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