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政人〔2017〕2号_关于周海丰同志任职的通知

山政人〔2017〕2号  

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周海丰同志任职的通知  

    

衡山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周海丰同志为衡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衡山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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