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政人〔2022〕9号
衡 山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宾科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衡山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宾科鹏同志为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衡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衡山县政府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赵伏维同志为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衡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衡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颜文佳同志为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衡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衡山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职务;
任命朱曦孜同志为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其衡山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肖吉平同志为衡山县教育局总督学(机构更名,原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欧衡松、郑跃勇同志为衡山县教育局副局长;
任命郑德宇同志为衡山县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衡山县实验中学校长职务;
任命柳学敏同志为衡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任命曾宏峰同志为衡山县民政局副局长;
任命肖秋平、宾建强同志为衡山县财政局副局长;
任命文志军同志为衡山县财政局副局长(机构更名,原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李香华同志为衡山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任命杨郁同志为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免去其衡山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任命戴超明同志为衡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命刘小凡同志为衡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机构更名,原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李贤达同志为衡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任命陈建合同志为衡山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任命周衡峰同志为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任命廖新军同志为衡山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衡山县审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杨雁婕同志为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任命文思齐同志为衡山县林业局(衡山县油茶产业发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滨同志为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任命肖岳芝同志为衡山县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汪小雅同志为衡山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吕强同志为衡山县岳云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衡山县岳云中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成俊峰同志为衡山县岳云中学副校长,免去其衡山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李宏智同志为衡山县岳云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淑贤同志为衡山县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衡山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黄树根同志为衡山县第二中学副校长,免去其衡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任命周国安同志为衡山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志坚同志为衡山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旷文军同志为衡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衡山县岳云中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廖志祥同志为衡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成朝辉同志为衡山县第四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衡山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曹林松同志为衡山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胡任文同志为衡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任命黄晓琅同志为衡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任子昕同志为衡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董亚平同志为衡山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免去其衡山县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胡鑫文同志为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康慧同志为衡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尹俊福同志为衡山县乡镇财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成颖婕同志为衡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俊同志为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蓝雪萍同志的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成祥辉、陈建怀同志的衡山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江南、刘庆宗同志的衡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佳云、尹荣华、谭源连同志的衡山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谭柏青同志的衡山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周小国、周志平、王云南、旷建云同志的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倩同志的衡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志良同志的衡山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崔德荣、曹金祥同志的衡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邓俊生同志的衡山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职务;
免去戴业纯、文亚军、旷建成、吴贵湘、许岳秋同志的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文能同志的衡山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肖湘华同志的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建光、金志明、许冬根同志的衡山县林业局(衡山县油茶产业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运泉同志的衡山县林业局(衡山县油茶产业发展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朱志荣同志的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旷中常同志的衡山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三明同志的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桂元同志的衡山县岳云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康泰平同志的衡山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彭文星同志的衡山县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李江南同志的衡山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刘岳平同志的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夏建民同志的衡山县乡镇财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机构更名,汪维扬同志的衡山县三中(职业中专)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机构更名,旷玉清同志的衡山县三中(职业中专)副校长职务自然免除。
衡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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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
发: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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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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