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廖国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山政人〔2023〕1号)

山委干〔2017〕87号


山政人〔2023〕1号


衡 山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廖国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衡山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廖国军同志为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任命邓宏灿同志为衡山县社会福利院院长,免去其衡山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赵国林同志为衡山县殡仪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和平同志为衡山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旷可可同志为衡山县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洁同志为衡山县司法局福田铺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明达同志为衡山县司法局东湖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彭淇同志为衡山县司法局江东司法所所长;

任命刘屾同志为衡山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衡山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胡勇同志为衡山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机构改革,原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赵金文同志为衡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汤建军同志为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衡山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尹方同志为衡山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机构更名,重新提名);

任命罗方荣同志为衡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吴明峰同志为衡山县市政公用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衡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周青同志为衡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黄春衡同志为衡山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杨华同志为衡山县武广高铁衡山西站客运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文诗明同志为衡山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谢富强同志为衡山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云荣同志为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其衡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彭志强同志为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其衡山县流动人口健康服务站站长职务;

任命彭晓花同志为衡山县流动人口健康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廖国祥同志为衡山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任命康志彪同志为衡山县爱国卫生和健康事务中心主任(机构更名,重新提名);

任命康漪涵同志为衡山县老年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曹涓同志为衡山县审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焱燚同志为衡山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曹湘林同志为衡山县林业局(衡山县油茶产业发展局)副局长,免去其衡山县应急管理局(衡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任命凌杰同志为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免去其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欧阳南同志为衡山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廖文敏同志为衡山县环境卫生所所长,免去其湖南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赵志波同志为衡山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彭仁发同志为衡山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衡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任命聂建平同志为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许锦云同志为衡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免去其衡山县林业局(衡山县油茶产业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龙秀生同志为衡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任命聂红玉同志为湖南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副主任,免去其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符新义同志为衡山县开云新区事务中心副主任(机构改革,原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赵和进同志为衡山县开云新区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何湘杰同志为衡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勇同志为衡山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健同志为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任命李绍志同志为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任命王振华同志为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免去刘秋富同志的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机构改革,旷正秋同志的衡山县教育局总师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赵正清同志的衡山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免去谭险峰同志的衡山县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志新同志的衡山县社会福利院院长职务;

免去赵爱平同志的衡山县司法局福田铺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曹忠贵同志的衡山县市政公用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周林华、肖宇宗同志的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风华同志的衡山县老年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卫平同志的衡山县骨伤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周宋清同志的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永根同志的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康铁庚同志的衡山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廖秋菊同志的衡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小平同志的衡山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鄂同志的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杨利平同志的衡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衡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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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

发: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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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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