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智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山政人〔2024〕1号)






山政人〔2024〕1号



衡 山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周智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衡山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周智祥同志为衡山县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衡山县实验中学校长职务;

任命黄树根同志为衡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衡山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刘赛玉同志为衡山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红同志为衡山县中医医院副院长,免去其衡山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张桂源同志为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人选(试用期一年);

免去罗海洪同志的衡山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免去冯彬同志的湖南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淑贤同志的衡山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旷文军同志的衡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职务。



衡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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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

发: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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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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