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13次常务会召开

11月15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段晓赛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13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湖南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审议《衡山县乡镇燃气管理实施意见》《衡山县居民自建房建设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衡山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衡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到金融工作的重要性,结合衡山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打造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落实金融活动监管,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要充分认识到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严防“土地抛荒”,持续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推广运用,加大相关保障力度。

会议强调,《实施意见》的出台能够有力推动乡镇燃气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力维护我县燃气安全。要全面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乡镇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用户自身责任,把燃气管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严。要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出台《衡山县居民自建房建设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能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强化协同管理,规范我县居民自建房审批管理行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依法依规做好居民自建房建设审批监管工作,分类施策、务求实效;要严格把关,压实参建主体、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工作要求,确保质量和消防安全;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升建房居民、参建单位以及建筑工匠安全合规建设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会议指出,出台《衡山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衡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省市政策文件,做好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要做到公平公正,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做到政策标准、归口管理、资金拨付、工作机制、征拆程序和纪律相统一,妥善做好新老办法交替过渡,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提升工作质效,强化联动配合,做好新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全县征拆工作水平。

会议还传达了《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研究了全县信访、电网建设及工程管理、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地下车位物业维修基金交存等相关工作;审议了《衡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衡山县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衡山县税费精诚共治实施办法(试行)》《衡山县中小微企业发展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旷雨澄、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