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衡山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山政办发〔2022〕38号)

HSDR-2022-01004

HSDR-2022-01004


山政办发〔2022〕38号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山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衡山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衡山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29号),《衡阳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衡政办发〔2021〕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求实效,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压实各级政府及部门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动农村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县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支撑。

(二)工作目标

1. 明职责,构建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相关部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建立健全政府统筹、行业指导、部门联动、乡村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2. 抓重点,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

3. 强弱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监督考核机制,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强路政管理,建立全市农村公路智能化养护综合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农村公路治理能力。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路长制基本建立,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不低于95%、村道不低85%;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农村公路绿化率不低于90%,爱路护路相关要求100%列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逐步形成。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在"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基础上,实现"美丽农村路"。

二、政策举措

(一)完善管理养护体制

1.履行县级主体责任。县人民政府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履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成立衡山县深化农村公路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段晓赛任组长,由副县长袁晓斌、原副县级干部杨建伟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要负责人和12个乡镇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汪俊君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相关部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绩效管理,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乡镇履职尽责。全面推行"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

2.落实乡村管养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乡、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各乡镇成立农村公路管护领导小组,明确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分管领导,有不少于1名专职管养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组建养护队伍,组织实施好本区域内乡、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要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落实村级养护人员,并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村规民约。

3.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监督。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编制下达养护计划,制定考核评比办法,监督检查考核养护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和安排县级养护资金和运行经费。县公安、发改、农业农村、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引导、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二)强化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1. 落实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资金。省下达我县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应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不得用于公路新建,不得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养护资金按省市有关规定和县考核办法执行。

2. 筹措抢险保通资金。农村公路应急抢险保通资金由县财政补助、乡镇自行筹措等方式解决。探索设立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提升农村公路抗灾抢修能力。

3. 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要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及时到位、足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不得挤占、挪用。县财政局要加强对农村公路资金使用监管,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严防债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将乡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拓宽投融资渠道。县、乡两级要发挥政府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与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入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为农村公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三)建立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实行专群结合的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引导专业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通过签订长期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水平。按照专业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形式和养护方式。专业性养护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公路养护施工企业进行养护。日常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采取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模式组织沿线群众分散养护。在安排农村公路养护用工时,可与当地保洁员、林员、护河员等岗位相结合,优先就近考虑贫困户就业。

2.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工作。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大力推进"路长制",建立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组织体系,压实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作高效"的工作格局。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体系,在各路段显著位置设置"路长制"公示牌。一级总路长由县委书记担任,一级路长由县长担任,乡镇联点县级领导、县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局、道路安全管理和林业工作的副县长任一级副路长。二级路长由各乡镇党委书记担任,二级副路长由各乡镇乡镇长和其他班子成员担任。三级路长由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担任,三级副路长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县"路长办"具体承担"路长制"运行的日常工作,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

3.建立智能养护的监管机制。积极推动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卫星遥感等新技术运用,加快建设农村公路监测系统和管理平台,建立路产路权、路网路况、巡察养护、公交物流等信息数据库,通过检测信息平台、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对路政巡查、日常养护、公路病害等情况实时监控监测,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效能和水平,逐步实现农村公路要素管理数字化、行业监管信息化、业务管理智能化。

4. 健全激励惩戒的信用评价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搞好质量安全评定,开展大中修施工单位和小修保养承包人信用评价,加强征信收集、共享公开,注重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推行红黑名单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严格市场准入退出,全力维护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秩序。

5.创新深度融合的发展机制。坚持绿色、环保、融合理念,拓展农村公路服务功能,做好"交通+"文章,促进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物流电商等多元融合发展。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开展"最美农村路"创建活动,加强道路绿化美化彩化,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切实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实现畅、洁、绿、美、安的目标。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先行工程,同步部署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配套制度,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重点考核农村公路责任落实、资金到位、养护质量等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财政补助资金挂钩,严格奖惩兑现。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尽快出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绩效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指导和日常检查,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每季度组织一次农村公路督查考核,保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示范引领。各乡镇要围绕路长制、养护生产模式、信息化管理、美丽农村路、资金保障、投融资机制、信用评价、绩效考核等主题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县交通公路部门择优遴选部分试点加强跟踪指导,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围绕重点改革任务,准确解读政策,搞好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以及改革的进展成效,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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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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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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