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白南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环境的通告

衡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优化白南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环境的通告

山政告〔2021〕60号    

湖南省交通重点项目白南高速公路在我县已开工建设,为了进一步优化施工环境,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作以下通告。

一、白南高速公路是国家规划建设的重要项目,是省、市重点建设工程,沿线乡镇及人民群众应支持高速公路建设,积极为工程建设排忧解难,创优建设环境,提供良好服务。

二、项目沿线乡镇政府是各自辖区内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环境优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为施工单位提供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依法解决其在施工作业方面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三、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施工建设阶段严禁非施工车辆、行人进入白南高速公路施工现场。

四、切实维护好施工环璄,严禁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影响工程施工、阻工闹事,严禁强揽工程,强行参工、参运、强买强卖、强装强卸。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施工单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六、禁止沿线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现有施工便道及白南高速公路路基、边坡等属于高速公路地界路段放养牲畜、家禽等生产、经营活动。

七、严禁沿线任何单位或个人将生产、生活垃圾或重建宅基地所产生的废土废渣倾倒在高速公路施工红线范围内。

八、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含匝道)30米以内、高速公路连接线20米以内,严禁新建房屋以及开山、取石等危害高速公路建设及行车的安全行为。

九、凡对高速公路建设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根据情节和后果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应主动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联系沟通,维护群众利益,做到文明施工,保护环境,控制噪音污染、扬尘污染、排水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尽量减少因施工不规范、措施不及时给沿线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如确实因施工需要,给沿线群众生产生活带有影响的,施工单位应主动与当地乡镇政府和群众进行沟通协商,及时消除影响,恢复正常,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特此公告。


                                      衡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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