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人民政府
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中晚稻县级临储粮收购的公告
山政告〔2022〕50号
为认真贯彻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现将2022年中晚稻临储粮收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粮食收购政策,以国有粮食控股收储企业为收购主体,多元市场主体广泛参与,继续坚持"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的原则,实行分仓储存、分类处置;坚持以市场化收购为主,推行优粮优价;对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实行地方临时储备收购,确保应收尽收,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二、收购政策
(一)收购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次年1月31日止。
(二)收购价格:到库收购价为129元/百斤。
(三)质量标准:中晚稻临储粮收购必须是2022年本地产新粮,质量符合国家稻谷质量标准三等以上(含三等)。水、杂扣量严格按照国家四部委下发的《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中晚稻临储粮收购对必检食品安全指标分为镉含量超过国家标准0.2(含)-1.0(不含)mg/kg和1.0(含)mg/kg以上两类,实行"先检后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
(四)收购库点:实行分批次启动,先行启动黄花坪仓库,后视粮源情况,再适时启动岳北仓库或东湖仓库。
(五)实行粮食质量溯源:粮食收储企业开展"溯源收购",根据县农业农村部门发放的"种粮农户售粮卡"收购粮食,对粮源和质量实行追踪溯源。
三、粮食收购联系电话
黄花坪公司本点仓库:丁雄伟13875647676
黄花坪公司岳北仓库:张太龙13975457053
黄花坪公司东湖仓库:刘洪祥13875647772
四、监督管理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收购全程监管。投诉受理电话:0734-5812176,0734-5812436,15386069782(粮食监督股汪舒舸),15873406193(粮食调控股向齐)。
衡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