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督查第1期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

〔2017〕第1期






   〔2020〕第1期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

通      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根据《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山政发〔2019〕1号),共分解任务126项,分别由37个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负责承办。一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将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作为各自工作的重中之重,细化目标任务,夯实领导责任,倒排时间节点,强化督促检查,奋力攻坚克难。县政府办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定期调度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方式,狠推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交办的126项重点工作,目前已经落实或正在落实的123项,占任务总数的97.62%(其中:有效落实或基本落实的88项,占任务总数的69.84%;部分落实或正在落实的35项,占任务总数的27.78%),未落实或未达标的3项,占任务总数的2.38%。

总的来看,经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2019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完成,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与年初目标有差距;受资金紧缺或用地调规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如城乡供水一体化、南岳高速公路萱洲互通等建设进度缓慢;受投资人投资意愿不强等因素影响,天娥湖民俗文化园、贝花食品等项目退出了县重点项目建设库,未动工建设。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查漏补缺,制订追赶措施,尽快完成欠账。在新的一年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紧密协作配合,狠抓任务落实,为圆满完成本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表(1-12月)

第1期附件(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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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同志,市政府办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发:相关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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