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部门拟订城区公交客运站点(场)的设置规划;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规划,并对辖区内经营客运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及业务指导;负责县城区公共客运企业经营许可、负责县城区出租汽车辆运营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的核发和管理、负责县城区公共客运车辆的数量监管。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衡山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是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和预决算,隶属于衡山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管理。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本年财政年初部门预算102.9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7万元,本年财政拨款152.24万元,与财政年初部门预算102.94万元调整增加预算拨款49.3万元,其中:省级补助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成品油转移支付)3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候车亭搬迁、执法经费)7.14万元、退役士兵安置11万元、其他城乡市区管理(春运)5万元、退伍军人安置8.45万元、纳入年初部门预算非税收入减少12.3万元。

(二)、支出情况

本年部门决算支出(基本支出)总额145.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98万、日常公用经费60.76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4.57万元、上年其他结转1.17万元。

(三)、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7.67万元,剔除应付未付退伍军人安罝费,实际2015年部门决算单位运行可用经费收支平衡。

四、“三公” 经费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 经费支出总额为11.5万元,与年初部门预算17.32万元减少5.82万元,降幅33.6%,与2014年部门决算12.41万元减少0.91万元,降幅7.3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55万元、比上年减少0.86万元;公务接待费1.9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37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县有关政策精神,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紧缩经费支出。

 

 

 

衡山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

10001_20160909163654202_衡山县客运管理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10001_20160909163704374_衡山县客运办2015年三公经费信息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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