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做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审批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人民防空防护事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重点防护目标防护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城市隧道等地下交通干线、交通综合枢纽,参加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认可工作。
3、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时维护管理;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进行监督;参与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的报建联审,负责防空地下室人民防空防护部分的设计审查;负责防空地下室人民防空部分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新建民用建筑易地建设的审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的改造、拆除、报废,人防警报设施拆除、报废、迁移的审批。
4、组织、协调和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的制订、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疏散体系建设和管理。适时组织开展防空防灾演练工作。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镇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镇人民防空袭斗争。
5、负责防空防灾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维护管理,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设施拆除、迁移的审批。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空知识;组织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7、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县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8、参与平时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防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推广应用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
9、依法组织查处违反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违法行为。
10、承办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股、工程管理股(加挂指挥通信股)、审批服务股。下设人民防空稽查大队。全办干部职工9人,正式工9人,无退休人员。人防指挥通信车辆装备一台。
三、部门收支情况
1、收入决算总额为699.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84.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00万元。
2、支出决算总额为37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46万元,项目支出208.11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共10.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72万元。比上年减少0.34万元。
衡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10001_2017080817001338_人防办三公经费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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