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山财绩〔2023〕88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山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衡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人防办)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第三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设施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新型城镇化、人民防空、房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负责乡镇新型城镇化的目标管理考核。

(二)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和住房保障办法,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编制县本级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有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规划、申报、资金安排、建设并组织实施;参与核定廉租房租金标准和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指导价格;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县城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

(三)负责全县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及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检验检测等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承担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的责任。负责勘察设计及其咨询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管理、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负责全县各类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的设计审查。

(五)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牵头组织综合验收;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及制品构件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审核报批安全生产许可相关手续,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城区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危旧房屋安全鉴定和等级评定工作;协调规划部门编制城区危旧房屋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六)承担城市市政工程、公用事业的建设、维护、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县城排涝、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房屋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负责城区自来水用户的污水处理费征收;负责协调地下管线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雕塑建设;参与毗邻房屋安全纠纷的调解工作。

(七)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省级行业标准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做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审批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人民防空防护事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重点防护目标防护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城市隧道等地下交通干线、交通综合枢纽,参加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认可工作。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时维护管理;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进行监督;参与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的报建联审,负责防空地下室人民防空防护部分的设计审查;负责防空地下室人民防空部分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新建民用建筑易地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的拆除、改造、报废、防空警报通信设施拆除,迁移的审批。组织、协调和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的制订、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疏散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防空防灾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维护和管理,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县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九)承担规范房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商品房屋预售、销售管理及预售资金的监督;负责商品房的预售制订、验收备案;监督管理房产开发市场、房产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和商品房屋租赁市场;负责房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负责房屋产权登记前的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全县房产综合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产市场监测、调控、研究、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信息发布;配合相关部门管理房产价格和房产广告。

(十)承担指导村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村镇建设;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物业管理行业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培育和监督物业管理市场;负责审定、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代收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指导县城房屋维修养护和售后服务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建筑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节能减排;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

(十三)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工作。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建筑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负责全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推广和行业管理及协调服务;负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规划、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监督、检查、管理;负责审核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资质认证;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使用。

(十四)负责建设工程消防相关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十五)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参与县本级城建资金、人防建设经费计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城市建设和人防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审查和项目竣工结算的初审;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工程建设、公用事业、房产管理及人防设施相关规费的征收;负责建设行业劳保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指导、监督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管各行业综合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十七)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初审、评定、报批和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开展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内设办公室、信息综合股、人事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建设管理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公用事业股(给排水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房产市场管理股、科技与建筑节能股、勘察设计股、招标办、指挥通信股(工程管理股)、住房保障股等十五个股室。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机关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1名,总工程师1名,股室负责人15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2021年部门决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本级

二、预算支出及绩效情况

部门预决算情况

1.部门预算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收入302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2363.53万元;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支出3020.53万元,其中:基本支1368.53万元,项目支出1652.00万元。

2.部门决算情况含年中预算追加情况

2022年决算总收入12668.73万元,较预算增加9648.2万元,总支出 1267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3.3万元,占总支出的21%项目支出9960.59 万元,占总支出的79%。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3."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 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数4.27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万元,公务接待费2.43万元。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1206.56万元,其中:货物147.34万元,工程930万元,服务229.12万元。5.资产管理情况

2022年年末资产总额6391.10万元,负债总额1229.23万元,净资产5165161.8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317.93元,在用资产517.91万元,资产使用率100%。

(二)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本年度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1652万元,实际支出9960.59万元,主要项目列支如下:住房保障支出3470.69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3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321万元,老旧小区改造2588.09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07.63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44.11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支出379.8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440.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8.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343.84万元,农林水支出342.4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18.59万元。                          

(2)2022年部门绩效完成情况:一是全面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1.湘江水厂提质改造项目在去年的基础上完成清水池、送水泵房、加药间、综合楼、污泥压榨车间等土建施工完成了臭氧发生系统、加药间投加系统、气水反冲洗系统、一期工艺管道、非标水处理设备等安装,共计完成投资4000万元。2.金龙大道提质改造项目计划投资2200万元,目前正在实施项目管网改造工程。3.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主管网8个乡镇(开云镇沙泉,福田铺乡,岭坡乡,江东乡,白果镇,贯塘乡,新桥镇,东湖镇)已于2021年通气。今年主要进行后山片区乡镇低压管网的铺设,由衡荣天然气公司建设,今年完成投资1070万元,完成乡镇低压管网建设186公里。4.龙泉路改造项目龙泉北路改造完成投资4800万,完成了土地揭牌以及拆迁工作,目前建设方正在进行三通一平、施工图设计和审查。5.开云新城及乡镇污水处理系统项目完成投资约2.4亿元,开云新城污水处理厂主管网已完工,在线检测设备安装到位,达到通水运行条件。白果、长江、东湖、新桥、店门、长青7个站点正在试运行,萱洲污水处理厂主管网已完成2200米,进场道路已完工。同时加快了岭坡、福田、江东、永和4个乡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持续抓好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投资9100万元,共改造25个老旧小区,其中重点民生实事项目12个,涉及居民3948户。目前,25个项目均已开工,其中青云新村等三个小区改造已完工,富骊花园等22个小区改造正在施工,预计12月31日前全部完工另有3个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改造项目完成招标工作,现已进入正式实施阶段。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目标任务25台,完成公示和审批25台,已竣工15台,10台正在建设中,相关审批信息均录入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信息管理系统。三是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年度棚改任务是150户,都属于货币安置,分别安置在经建投100户,交通街棚户区改造50户。截至目前,本年度棚改任务已完成150户,完成率100%。2022年全县住房补贴发放任务900,上半年符合发放条件的 976 户,发放住房补贴资金为106万元,全部经财政局信息中心打入补贴人员“一卡通”账户内。下半年发放任务数为900余户,现正在收集整理符合发放人员信息,将在本年度12月底发放到位。建成公租房智能管理系统,涵盖衡山县公租房房源管理,申请审批、合同管理、违规预警、催收管理、维修管理、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等功能,目前已初步使用,提高公租房管理效率,做到应管尽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80户,开工率、竣工率、验收率、入住率均为100%。共计拨付资金321万元,拨付率100%。四是坚持安全生产,大力推进整治工作1.规范建筑行业监管工作。一是办理建筑施工许可项目 17个,总建筑面积25.73万平方米。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质量监管力度,全年共检查发现质量安全质量隐患1400余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1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0份,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下发“一单四制”9份,所有隐患均得到整改,彻底消除了质量安全隐患二是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县竣工建筑面积为31.3万㎡,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7%。三是将全县房屋市政工程纳入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四是成立县住建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理顺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五是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招标投标监管工作。2022年,监管招标投标项目58个,中标总造价约4.6亿元。其中,公开招标项目25邀请招标项目33个。抽查招标文件58份,做到抽查率100%。2.做好燃气安全管理。一是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深入推进餐饮等行业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会同各乡镇、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共同推进餐饮等行业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工作。全县现有使用燃气的工商业用户共377户(其中天然气247户,瓶装液化气 130户),已完成报警装置安装205户(其中天然气150户,瓶液化气55户),“百日行动”期间安装率从37%提高到54 %,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3.开展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牵头全县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城乡自建房105056栋(生产经营性住房4527栋,非经营性自建房100529),排查率100%;排查出安全隐患1185处,完成安全鉴定房屋4634栋,分类整治房屋853该项工作得到省市住建部门的肯定。4.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制定下发了《衡山县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衡山县农村住房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提供政策保障。建立县、社区(村)、组三级执法监管网络,有序开展“两违”监管巡查工作。建立乡村建房协管员工作机制,坚持做好“六到场”,同时推广新建住宅公示牌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打击非法违建打下坚实基础。将农村新建房纳入安全质量监督范围,成立6个新建房屋质量安全检查组,累计开展巡查120余次。衡山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上镜湖南卫视新闻联播,并获湖南经视、衡阳都市频道报道五是做好房地产监管工作。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对符合拨付条件的资金及时拨付,保障房地产项目按期竣工交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为全面打好“保交楼”攻坚战,起草并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业良性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文件,成立9个房地产企业联手帮扶专班,4个“保交楼”工作专班,主动上门、靠前指导,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帮助困难房企积极申报国家保交楼专项贷款。精准服务、提前介入,指导开发企业做好各分项工程验收准备工作,全力以赴支持项目建设,确保项目保质、保量交付。目前,我县没有一起烂尾楼盘,房地产市场较为稳定健康。六是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和衡山县政务集成服务“大综窗”标准化改革的要求,梳理承接的233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方便群众和企业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持续开展“体外循环、隐形审批”专项整治,落实各审批阶段“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要求,全年共办理建筑施工许可项目17个,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大力推行市政公用服务“一站式”服务、“集成式”报装,切实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七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我县建筑业产值约54.16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速约为15%。净增3家资质以上建筑企业:湖南芮华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鸿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衡阳岭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净增2家资质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衡山县浩鑫金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衡山金水湾置业公司。1-12月,我县商品房预售累计26.65万平方米,销售总金额13.02亿元。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速23.4%。八是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成效明显持续开展了住建领域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制定了《衡山县住建领域城乡治理标准化工作方案》,对照抓好落实。着力将湘华小区(黄金园片区)打造成标准化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对全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建立质量安全档案;将人民路、衡山大道、解放路打造成标准化道路。对全县市政道路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将乐福水木清华二期打造成标准化工地;将衡山新城、紫金水岸打造成物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持续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活动。对城区主次干道、街巷、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现有的消防栓进行了一次集中摸底排查,共排查出破损以及功能失效消防栓29座,已全部修复完成,确保消防器材安全可靠运行。同时在重点部位和人口密集区新装消防栓15座。完成盛豪世纪段人行道板改造近8000平方米,采用混凝土压膜工艺,重新规划该路段停车位,并设置隔离石墩。住建领域各项工作逐步做到“有标可依,有标可行”。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仅对5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进行分项说明

1衡山大道盛豪世纪城人行道改造项目。为落实县政府关于盛豪世纪城周边人行道移交市政管理的工作部署,更好地迎接二季度城区标准化治理验收工作。根据【2022】41号专题会议纪要要求,我局组织实施8098平方米的衡山大道盛豪世纪城人行道该项目。该项目工程总造价206.46万元,已经支付30万元,剩余资金按进度拨付。

(2)毛泽建公园至南岳高速新场市入口路灯杆上中国结安装工程。该项目工程总造价78.76万元,已支付50万元,剩余资金按进度拨付。

(3)107国道(城管处)排水排污改造工程。该项目工程总造价52.26万元,已支付20万元,剩余资金按进度拨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控制率有待加强。年初部门预算编制与本年度实际工作经费需求存在偏差,年中人员变动以及追加工程项目建设的支出额度较大,导致预算控制率较高。

(2)绩效意识有待提高。对项目绩效管理的理解不到位,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不够具体,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2、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编制预算。精准地预算是抓好执行的基础,我单位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加强与业务部门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对下一年工作开支情况进行细化考量,加强整体规划与统筹,最大程度保障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2)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加强财务管理。密切关注项目资金到位、督促资金拨付进度、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强化建立专账、单独核算意识,确保专款专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确保专项资金在支出范围内合理使用,杜绝随意挤占和挪用现象,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山财绩【2023】170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按照财政有关要求在指定信息平台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自评表(1)

2:自评表(1)

3:自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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