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住建局2019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四个“新衡山”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局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根据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机构
成立县住建局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阳涛,副组长:周小国,各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人事股、纪检监察室、财务股、信息综合股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目标绩效考核日常工作。
二、考核对象
房产管理中心、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站、市政管理所、住房保障中心、自来水公司、建筑勘测设计院。
三、考核内容
县委、县政府对住建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相关工作及本局确定的2019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各二级机构主要职能工作的完成情况等。
四、考核细则及计分标准
详见附件《2019年度县住建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一览表》、《2019年住建系统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主要业务工作指标》。
五、考核评比办法
(一)全系统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由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由考核办公室牵头,制定考核评分细则,作为考核评分依据。年底,由考核办公室牵头组织到各单位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实地考核评分。
(二)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根据绩效目标考评得分,按50 %的比例分别评定优秀。其中被省市级评为先进单位的可直接定为优秀。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出现重大问题,违反中央、省、市、县有关工作作风规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违法违纪事件,或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给局系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工作要求
(一)自查自评。二级机构年终对绩效考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建立纸质工作台账,12月25日前将自查自评报告及纸质工作台账报送局考核办。
(二)汇总考评。局考核办及时汇总考评情况,并视情况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进行扣分,并报告局党委。
(三)形成方案。局考核办根据二级机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初步评出考核得分,经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局党委审定。
七、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局属二级机构承办的工作与县年度综合考核排名情况挂钩。
(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
(二)奖优。对评定为优秀的二级机构,由局党委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
(三)罚劣。对于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住建局目标绩效考核相关工作不力及年度绩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二级机构,所有人员年内不得评优。
附:《2019年度县住建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一览表》
《2019年住建系统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主要业务工作指标》
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6日
2019年度县住建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一览表
序号 | 板块名称 | 板块分值 | 指标名称 | 指标分值 |
一 | 主要业务工作 | 30 | 主要业务工作 | 30 |
二 | 重点工作 | 38 | 项目建设 | 10 |
安全生产 | 8 |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工作 | 5 | |||
信 访 | 5 | |||
计划生育 | 5 | |||
环保工作 | 5 | |||
三 | 中心工作 和决策落实 | 32 | 廉政和作风建设 | 5 |
党建工作、意识形态 | 8 | |||
文明创建 | 5 | |||
决策落实 | 5 | |||
应急管理 | 5 | |||
信息、档案管理 | 4 |
注:加分项参照县目标绩效考核方案等文件执行。
2019年住建系统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主要业务工作指标
被考核单位:房产管理中心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符云槐 局负责领导:符云槐
考 核 内 容 | 底分 | 评 分 标 准 | |
业 务 工 作 指 标 | 1、完成开云南路拆迁房屋55户,有序的完成明德里拆迁户60户的安置;做好各拆迁户的信访、维稳等工作。 | 5 | 每少完成拆迁1户扣1分,每发现一起拆迁户信访事件扣0.5分。 |
2、在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完成生态广场的施工建设;完成对沿山公路紫巾路段(剩余180M)的拉通及路面油化工程建设;年内白云路口进入开工建设阶段。 | 5 | 未完成生态广场建设扣2分,未完成路段拉通及油化每项扣1分,未启动白云路口建设扣1分。 | |
3、政务中心办证大厅完成存量房合同备案1000套;测量房屋3500套,实现收入15万元;签订《白蚁预防证明书》30份及灭治白蚁15起;办理预售许可25笔,2800套;完成危房鉴定20起;加强对物业工作的管理与指导;严肃财经纪律,遵守财务制度。 | 5 | 每项指标少于5%扣1分,每发生一起物业管理信访事件扣0.5分。 | |
4、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房产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人员遵守考勤制度的情况考察。 | 3 | 每发生一起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扣0.5分。 | |
5、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在住建局机关领导下,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 2 | 未完成工作任务不计分。 | |
综 合 指 标 | 6、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正派,战斗力强,整体功能发挥好,各项管理,学习制度健全完善,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合格。 | 5 | 班子不团结的扣2分,制度不健全扣1分,班子成员考核,一人不合格扣1分。 |
7、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 | 5 | 未按时答复的每件扣1分,代表、委员不满意的每件扣1分。 |
2019年住建系统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主要业务工作指标
被考核单位:住房保障中心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刘武文 局负责领导:周小国
考 核 内 容 | 底分 | 评 分 标 准 | |
业 务 工 作 指 标 | 1、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760户(套)。 | 8 | 每少5户(套)扣1分。 |
3、完善住房补贴准入、清退机制,发放住房补贴1250户。 | 4 | 每少50户(套)扣1分。 | |
4、收取廉租房租金收入83万元。 | 4 | 每少1万元扣1分。 | |
5、做好廉租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及廉租房住户维修工作。 | 4 | 未修复扣1分。 | |
综 合 指 标 | 5、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正派,战斗力强,整体功能发挥好,各项管理,学习制度健全完善,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合格。 | 5 | 班子不团结的扣2分,制度不健全扣1分,班子成员考核,一人不合格扣1分。 |
6、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 | 5 | 未按时答复的每件扣1分,代表、委员不满意的每件扣1分。 |
2019年住建系统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主要业务工作指标
被考核单位:衡山县市政管理所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曹忠贵 局负责领导:欧振衡 旷建芸
考 核 内 容 | 底分 | 评 分 标 准 | |
业 务 工 作 指 标 | 1.加大对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宣传力度,采取街面广告、融媒体、《新衡山报》等传播载体广泛宣传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相关法律规章,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居民对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重视与参与。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认真处理信访交办件,信访投诉回复率达100%以上,全年无重大上访和安全责任事故。 | 2 | 视工作情况而定。发现重大上访和安全责任事故不计分。 |
2.对建城区市政道路、路灯、依附城区道路设置的燃气、供水、污水、雨水、电力、路灯、通信、公安交通、广电等各种管线井盖及地下管线设施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完整详细的档案资料。 | 2 | 每一项数据不全扣0.5分,未开展普查该项不计分。 | |
3.建立日常巡查管护制度,主动做好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修复破损路面、人行道、路沿石、排水排污、路灯井盖等市政设施,督促相关管线单位及时修复破损缺失井盖。及时疏通堵塞的雨(污)管道,每年完成1-2次的全城雨污管网清淤工作,确保城区排水排污畅通。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查处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 | 3 | 每发现一处市政设施未及时修复扣0.5,未完成雨污管网清淤工作每次扣1分。 | |
4.积极主动做好所辖路灯照明及亮化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管理,设施设备完好率100%,全年路灯照明亮灯率达98%以上,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 3 | 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 |
5.严格管理,厉行节约,各项市政基础维护费控制在规定的指标内,持续推进城区路灯照明节能改造,年内完成600盏以上路灯节能改造任务。路灯照明节能覆盖率达90%以上。 | 3 | 视情况计分,每少5盏扣1分。 | |
6.积极承揽路灯工程业务,完成路灯安装收入200万元以上。 | 3 | 每少1万元扣1分。 | |
7.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城区市政设施项目和背街小巷改造建设。按照县委、政府和住建局安排做好其它重点工程建设相关工作。 | 2 | 视工作情况而定。 | |
8.按照县委、政府及住建局工作安排,积极主动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 2 | 视工作情况计分。 | |
综 合 指 标 | 9、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正派,战斗力强,整体功能发挥好,各项管理,学习制度健全完善,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合格。 | 5 | 班子不团结的扣2分,制度不健全扣1分,班子成员考核,一人不合格扣1分。 |
10、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 | 5 | 未按时答复的每件扣1分,代表、委员不满意的每件扣1分。 |
2019年住建系统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主要业务工作指标
被考核单位: 衡山县自来水公司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旷海军 局负责领导:唐伟凡
考 核 内 容 | 底分 | 评 分 标 准 | |
业 务 工 作 指 标 | 1、 完成年供水产量900万吨,经济效益同比增加10%,完成年收入2600万元。 | 4 | 每项指标少五个百分点扣1分。 |
2、水费回收率98%以上。 | 4 |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 |
3、新建改造供水主管3000米,努力增加供水用户,新增用户不少于800户。 | 4 | 每少100米扣1分,每少50户扣1分。 | |
4、渗漏、爆管控制在最低水平,恢复及时率100%,供水设备完好率95%以上。 | 4 | 一次恢复不及时扣1分。 | |
5.保障优质安全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符合国家标准。 | 2 | 出现一次人为造成的水质污染事故,不计分。 | |
6、水厂提质改造完成:净水工艺流程的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 | 2 | 每少完成1项扣1分 | |
综 合 指 标 | 7、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正派,战斗力强,整体功能发挥好,各项管理,学习制度健全完善,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合格。 | 5 | 班子不团结的扣2分,制度不健全扣1分,班子成员考核,一人不合格扣1分 |
8、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 | 5 | 未按时答复的每件扣1分,代表、委员不满意的每件扣1分 |
2019年住建系统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主要业务工作指标
被考核单位:衡山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赵可军 局负责领导:聂建德
考 核 内 容 | 底分 | 评 分 标 准 | |
业 务 工 作 指 标 | 严格按照报建程序办事,报批工程质量、安全受监率100%。 | 3 | 未达到指标不计分。 |
2、积极配合住建局搞好房屋及市政工程竣工备案,全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办理质量、安全竣工验收手续的工程不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和安全合格证。 | 2 |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记0分;未验收的每个项目扣1分。 | |
3、规范对建设、勘探、施工、设计、监理单位“五方”质量、安全行为监督,理顺监督方式。 | 2 | 未进行监督不计分。 | |
4、积极推广质量、安全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推进建筑节能的实施。 | 2 | 一个项目未推广扣0.5分。 | |
5.抓好技术人员的培训,增持证上岗人员1-2人。 | 2 | 未培训、增持人员每一人扣1分。 | |
6、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测评,质量、安全投诉情况。 | 2 | 发生一起扣1分。 | |
7、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文明创建,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检查合格率95%;开工工程办理建筑工程安全责任险100%。 | 4 | 文明施工、文明创建、扬尘治理检查合格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开工工程办理建筑工程安全责任险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 |
8、完成县委、政府和住建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 3 | 落实不力每项扣1分。 | |
综 合 指 标 | 9、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正派,战斗力强,整体功能发挥好,各项管理,学习制度健全完善,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合格。 | 5 | 班子不团结的扣2分,制度不健全扣1分,班子成员考核,一人不合格扣1分。 |
10、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 | 5 | 未按时答复的每件扣1分,代表、委员不满意的每件扣1分。 |
2019年住建系统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主要业务工作指标
被考核单位: 衡山县建筑勘测设计院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刘卓 局负责领导:王云南
考 核 内 容 | 底分 | 评 分 标 准 | |
业 务 工 作 指 标 | 1、完成年设计费收入240万元。 | 3 | 每少10万元,扣1分。 |
2、设计费回收率98%以上。 | 3 |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 |
3、完成盈利5万元。 | 3 | 每少5000元扣1分。 | |
4、设计出图时间符合合同约定,每拖延3天计为一次延误。 客户零投诉。 | 2 | 每次延误扣0.5分,每次投诉扣0.5分。 | |
5、设计出图审查合格率100%。 | 3 | 审查不合格重新设计,每次扣1分。 | |
6、无设计质量事故。 | 2 | 出现一次质量事故,计1分。 | |
7、文明创建工作达标。 | 2 | 不达标计0分。 | |
8、专业人员技术培训覆盖率80%。 | 2 | 少一人扣1分。 | |
综 合 指 标 | 9、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正派,战斗力强,整体功能发挥好,各项管理,学习制度健全完善,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合格。 | 5 | 班子不团结的扣2分,制度不健全扣1分,班子成员考核,一人不合格扣1分。 |
10、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 | 5 | 未按时答复的每件扣1分,代表、委员不满意的每件扣1分。 |
项目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基准分:10分
考核指标 | 分值 | 考核要求 | 计分标准 |
重点项目建设 | 10 | 制定重点项目建设方案及年度计划,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并按要求上报报表及台账资料。 | 无方案及年度计划扣5分,未按时、按要求报送项目台账和资料,每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基准分:8分
考核指标 | 考 核 要 求 | 基准分 | 计 分 标 准 | 考核得分 | |
组织领导 |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积极配合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 | 1分 | 未制订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要点)并报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扣0.2分; 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的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以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为准)全年不少于4次,每缺一次扣0.2分;每缺席一次局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或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扣0.2分,不按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的每次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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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落实 |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实行指标控制和定量考核,严格奖罚兑现。 | 1分 | 未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的扣0.5分;未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的扣0.2分;未按规定向局报送半年、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的,每次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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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 | 加强安全督查,抓好重大隐患治理,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排查。 | 1分 | 在“两节”、“两会”、“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安全生产特殊时期未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或督查(以排查通知和排查情况通报为准),每次扣0.2分;未建立本单位安全隐患台帐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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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 | 深化专项整治,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 1分 | 未制订年度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计划和开展专项治理的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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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住建局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切实加强对责任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 1分 | 本单位全年未开展一次主题突出、影响广泛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的扣0.5分;单位内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发现1起扣0.2分;未组织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以培训通知为准)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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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 | 制订完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抢险救灾能力。 | 1分 | 未制订完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单位全年未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以文件通知和行动方案为准)的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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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查处 | 完善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及时报送事故统计、分析信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查处,确保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率100%。 | 1分 | 应进行违法行政处罚而未进行处罚的每次扣0.2分;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调处各类事故的每起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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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控制 | 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有效控制上级下达的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任务。 | 1分 | 隐患整改率未达标的扣0.5分;所监管行业领域发生一般事故,每起扣0.5分;发生较大事故,直接予以“一票否决”;不与局签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的,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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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工作考核细则
说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县委政法委、禁毒办制定的文件进行考核,考核得分按基准分5分纳入考核总分。
信访工作考核细则
基准分:5分
考核指标 | 考核要求 | 分值 | 计分标准 |
重点工作 | 交办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 | 2 | 落实包案责任、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员,出具书面答复意见,由包案领导审核签字后按要求上报办理情况。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未落实领导包案的、逾期未报的、上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被上级退回的,分别扣1分。 |
控制和化解非访工作
| 进京、赴省、到市、来县非访 | 3 | 进京非访、赴省非访、到市非访、来县非访每人次扣1分,共同责任减半扣分。 |
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
基准分:5分
考核指标 | 分值 | 考核要求 | 计分标准 | |
重点工作 | 信息管理 | 1 | 1.建立计划生育基础台帐:《已婚育龄妇女档册》或《单位职工计划生育基本情况表》,有流动人口的要建立《流动人口花名册》;2.按月向局计生办上报计生信息报表(含流动人口报表),无信息变动情况的实行零报告制;3.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责,配合卫计部门搞好督查以及各类信息核查。 | 无档册或单位职工信息表、内容不完整或不规范的、各类报表不按时准确上报扣0.5分 |
宣传教育 | 1 | 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有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建立计生宣传橱窗。 | 缺不计分, 内容未更新的酌情扣分。 | |
生育关怀 | 1 | 1.关心关爱单位贫困计生家庭;2.为计生家庭购买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计生家庭防御风险能力。 | 未开展关心关爱活动扣0.5分;未替计生家庭购买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扣0.5分。 | |
流动人口管理 | 1 | 1.向局计生办及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2.确保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合同签订率均为100%。 | 未落实到位扣1.5分/项。 | |
依法行政 | 1 | 积极协助配合卫计部门对违法多生育情况的调查。 | 不积极协助配合卫计部门调查的,扣0.5分,每出现一例不到位的扣0.5分。 |
环保工作考核细则
基准分:5分
考核指标 | 分值 | 考核要求 | 计分标准 |
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情况
| 1 | 贯彻学习新《环保法》、《衡山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衡山县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 | 未学习传达,无学习记录扣1分。 |
0.5 | 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综合性工作计划、自评报告等资料。 | 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综合性工作计划、年度环保工作自评报告的扣0.2分。 | |
0.5 | 根据环境保护职责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 应开展但未开展、应配合但未积极配合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扣0.5分。 | |
0.5 | 职责范围内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 《衡山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履职不力的,每次扣0.5分。 | |
环保重点工作执行情况
| 1 | 按要求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 | 按要求已完成衡山县“水、气、土”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根据衡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
0.5 | 按要求开展或配合参加各项环保专项执法行动。 | 未按要求开展或参加,每次扣0.2分。 | |
1 | 积极配合完成县委、县政府、县环委会、局党委安排的职责范围内其它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 未积极配合的每次扣0.5分,其他工作视情况计分。 |
廉政和作风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说明:廉政和作风建设工作考核细则按县纪委(监察委)制定的文件进行考核,考核得分按基准分5分纳入考核总分。
文明创建工作考核细则
基准分:5分
考核指标 | 分值 | 考核要求与计分标准 | |
创建工作
| 重视创建 工作、创建氛围营造 | 1 | 有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有创建专干)、创建工作方案、创建工作会议记录和创建工作经费,每项记0.2分;设有文明创建宣传橱窗(栏)计0.5分。 |
开展志愿 服务 | 1 | 积极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记1分。 | |
“四大文明行动” | 1 | 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网络、文明餐桌“四大文明行动”有宣传培训,有部署行动,每开展一项记0.5分。 | |
职责任务
| 台账资料 报送 | 1 | 及时向局办报送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实地测评 | 1 | 做好迎市县检查验收工作,有一项不达标扣0.5分。 |
党建工作、意识形态考核细则
基准分:8分
考核指标 | 分值 | 考核要求 | 计分标准 |
重视党建工作 | 1 | 重视党建工作情况。党支部研究党建工作并做年度工作计划、“三会一课”计划、主题党日计划、“五个日子”计划。 | 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记分。 |
五化建设 | 1 | 建立摸底排查分类台账,结合实际按照“一支一策”制定好实施方案,按步骤推进“五化”建设,制作“五化”建设宣传栏。 | 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记分。 |
三会一课 | 1.5 |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集中学习、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五个日子”、常态化谈心谈话,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按月足额缴纳党费。 | 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记分。 |
学习贯彻 | 1.5 |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党支部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计划,党员干部主动学习党的十九大,制作党的十九大宣传栏;抓好“一网一云”和“学习强国”的使用。 | 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记分。 |
意识形态
| 1 |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报告以及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 每少一项扣0.2分 |
1 |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将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向局党委报告,并提出建议意见。 | 每少一份报告扣0.5分 | |
1 | 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规范网上信息传播,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 | 出现问题扣1分 |
决策落实工作考核细则
基准分:5分
考核指标 | 分值 | 考核要求 | 计分标准 |
贯彻落实 | 2 |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局党委的决策部署。 | 圆满完成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局党委所确定年度目标任务的计2分。有一项工作未完成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议决事项 | 1 | 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局党委明确的年度目标任务和交办的重点工作。 | 按期完成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局党委会等重要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和县委书记、县长、局长办公会议交办工作的计1分。有一项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批示交办 | 1 | 按期完成县委、县政府、局党委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 | 领导批示件、交办件和督办函办结率100%的计1分。有一件未按期办结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会议与值班考勤 | 1 | 按要求参加县委、县政府、局党委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并抓好贯彻落实;按值班制度到岗值班并认真履行职责。 | 节日值班缺岗的单位被通报批评扣0.2分/次;因缺席、迟到、早退、代会被通报批评的,负责人扣0.2分/人次主要负责人无故缺会2次(含)以上的,取消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主要负责人无故缺会2次(含)以上的,取消单位年度评优资格。 |
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基准分:5分
考核指标 | 分值 | 考核要求与计分标准 |
体制机制建设 | 1 | 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的扣0.5分,职责不明确的扣0.2分,领导和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的扣1分1。 |
应急职守 | 1 | 未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值班工作的扣0.5分,重大会议、重大活动、节假日、敏感时期未提前1天向局值班室报送值班安排表的一次扣0.2分,未安排领导带班或带班领导、值班干部未在岗的发现一次扣0.2分。 |
隐患排查整改 | 1 | 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的扣0.5分,未定期组织对有关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扣0.5分,未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监管、治理机制的扣0.5分。 |
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与处置 | 2 | 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或应急响应的扣0.2分,未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先期处置的扣0.5分,未及时有效完成突发事件处置任务的扣0.5分,未有效进行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的扣0.2分,未对处置工作进行及时评估总结的扣0.2分。 |
信息、档案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基准分:4分
考核指标 | 分值 | 考核要求和计分标准 |
信息工作 | 2 | 按时报送局党委要求上报的各类信息材料,出现误报、迟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的每次扣0.5分;谎报、瞒报的每次扣0.5分;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扣2分。 |
档案管理基础业务工作 | 1 | 按年度归档整理,文书、科技、专业、声像、实物、电子档案齐全计1分,未按时归档扣0.5分,门类不齐全缺一项扣0.5分。 |
档案移交 | 1 | 按时移交档案至城镇建设档案馆计1分,否则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