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
山建委〔2016〕7号
关于同意中共衡山县自来水公司支部
委员会进行选举的批复
县自来水公司党支部:
你司5月30日《关于自来水公司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候选人选》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司党支部进行选举。
中共衡山县自来水公司支部委员会为5人组成,设党支部书记1人,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3人。公司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由周鸿、旷海军、阳衡定、曹建华、李卷发、周媛媛(女)6位同志组成,其中设差额1人,采用差额选举。周鸿同志为公司支部书记候选人,旷海军同志为公司支部副书记候选人,阳衡定、曹建华、李卷发、周媛媛4位同志为公司支部委员候选人。请按程序组织选举,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中共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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