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实行衡山县阶梯水价及调整自来水价格的报告

                                             关于请求实行衡山县阶梯水价及调整自来水价格的

 

 

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8年部分县城及建制镇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8]278号文件的要求,我县实行阶梯水价势在必行。同时,随着近年县城人口的逐年增加,县城区域范围的扩大,供水范围迅速扩展到县城周由于城市化功能的不断完善,城区居民对供水质量和安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改善供水设施和改造城区管网都投入大量资金我们供水企业面临一系列的困难和压力,现行的城区供水价格不能弥补正常的供水成本支出。因此为保障城区优质安全供水,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按照“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产和经营性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本着维护好居民的切身利益,并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改革水价意见通知》精神和《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司申请对我县城区实行阶梯水价及对现行自来水价格进行调整。

一、现行水价及生产经营情况

1、现行水价情况

我县现行水价是2011年经批准实施的,居民生用水1.69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2.54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6.77元/立方米。目前周边县市居民生活水价早已调至2元以上,我县水价已处于最低水平。

2、生产经营情况

我司现有湘江水厂一座,加压站两座,日供水能力为日产三万吨,截至2017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792万元,负债1441万元,净资产2351万元,在职职工59人,100mm以上管网125公里。

2015年完成售水量463万立方米,实现主营收入1007万元,供水总成本1141万元;2016年完成售水量512万立方米,实现主营收入1150万元,供水总成本1234万元;2017年完成售水量558万立方米,实现主营收入1153万元,供水总成本1342万元,三年累计亏损408万元。

二、实行阶梯水价及调整水价的依据

1、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全省县城及建制镇全面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通知》,要求推进我省县城及有条件的建制镇到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2、根据《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城市供水价格应当按照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产和经营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制定。

3、根据《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供水企业可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价申请:(一)按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价格不足以补偿简单再生产的;(二)政府给予补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的净资产利润率的;(三)合理补偿扩大再生产投资的;(四)进行水源建设及工艺和管网改造提高供水水质的。”“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供水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为8-10%。”

三、申请实行阶梯水价及调整水价的理由

1、实施居民阶梯水价,深化价格改革。

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对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引导居民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推进全省县城及建制镇全面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通知》精神,全面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是深化价格改革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这项工作已纳入国家发改委、省政府价格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抓紧推进,对工作力度小、进度慢的市州县,省发改委将开展专项督办,并将组织现场验收。目前我省多数县市已经实施阶梯水价其他县市也已经启动供水成本监审工作,我县急需推进该工作。

2、合理调整水价有利于提高饮用水安全,提升城市供水水质。

城市高速发展致使水源污染不断加剧,为确保安全供水,提高饮用水水质,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质指标由原来的35项增加至106项,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对城市供水,特别是对生活饮用水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全面推行新标准的要求,我公司先后投资200多万元对湘江水厂化验室进行了改造及检测设备更新,由于水质检测能力的提升,饮用水安全得到了更大的保障。

3、扩大再生产,提高水质,解决供需矛盾。

我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供水面积日益增大,供水能力日趋紧张,新的水质标准也在不断提高,自来水的深度处理能力和提高产水能力问题急需解决。为此湘江水厂提质改造项目已经启动,计划投资9000万元,已向银行贷款3200万元,自筹2000余万元,目前项目完成设计、招标、征地拆迁、围墙、土地平整等前期工作,土建工程正如火如荼地进行。项目建成后,我县自来水供水能力将达到日产五万立方米,在采用碳滤和臭氧消毒后,水质也将得到大幅提升,更加有利于人们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4、合理调整水价有利于合理补偿成本,维持企业可持续发展。

合理的水价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我县水价调整的周期性滞后已影响到企业的健康发展。现行水价已实行六年时间,近年来物价持续上涨,人员工资、原材料费、化验开支等刚性成本因素的大幅增加,特别是为解决老旧管网漏水严重和二次污染问题,我公司加大投入力度,对老城区旧管网进行更新换代,先后更换了人民路、衡宣路、解放路、义安路主管,为保证工业园企业用水,新建了工业园供水加压泵站。由于成本增加、投入巨大、水价过低,目前已出现水价与成本倒挂,企业亏损运营,债台高筑。为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与良性发展,适时调整水价已势在必行。

5、合理水价有利于水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

我县自来水价格严重偏低且与价值背离,低水价政策将导致水资源的浪费和低效利用,合理调整水价更是顺应国家出台的推进资源价格改革,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相关政策的需要,既可以给企业创造有利的生存发展环境,也能提高广大用户的节水意识,减少对水资源的浪费,实现自来水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推动节水的双赢局面。

四、实施阶梯水价及申请调价方案

根据我司现行供水成本的状况,兼顾未来发展需要和净资产利润率的标准,充分考虑县城自来水用户的承受能力,参照周边县市水价水平,我司提出如下申请方案:

1、净资产利润率:2015年至2017年我公司的净资产利润率均为负数,在充分考虑我公司的贷款还贷压力、供水设施改造还需投入大量资金等实际困难,净资产利润率请求按不低10%计算。

2、申请调价幅度:根据《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成本费用开支情况,申请将水价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2.26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 3.39/立方,特种用水9.04/立方。

3、社会承受能力:以上方案如能批准,我县城区自来水价格在我省仍只处于中等水平,就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来说,依据我县城区居民平均每户每月用水量8立方米计算,调价后每户每月支出约18.08元,比调价前增加4.56元,相对于居民家庭其他四项基本生活开支来看,电费60-400元、通讯费50-200元、天然气76元、有线电视费39元,水费消费是最低的,所以调价后的水费支出对广大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4、周边县市水价:周边县市乃至全国自来水行业都在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国家要求、企业现状、发展需要加紧对自来水价格进行调整,相邻县市水价调整工作已经走在了我们前面。

5、为促进“两型社会”建设,保护资源、节约用水,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建议按照以下方案实施阶梯水价:

①、对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了“一户一表”的用户实施阶梯水价,第一阶梯水价为1倍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二阶梯水价为1.5倍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三阶梯水价为2倍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②、家庭常住人口为4人以内的家庭,每户每月15立方米以内的用量按第一阶梯水价计费,达到16至25立方米的用量按第二阶梯水价计费,超过25立方米的用量按第三阶梯水价计费。

③、以户籍登记为依据,家庭常住人口为5人及以上的,每增加一人,每户每月增加4立方米水量。

④、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其他无法按阶梯水价计量的居民用户,以及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调0.2元计费。

五、水价调整后的计划和承诺

我们将以此次水价调整为契机,继续加大内部管理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增收节支,通过供水收益投入和争取政策支持、国家投资,加大对供水设施投入力度,对湘江水厂进行提质改造,加快老城区旧管网的更新,建设好黄花新区加压泵站,从而提升供水水质、确保水量水压、提高输水能力,同时加强民生关注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好居民低保水费减免等惠民政策。总之,我们将全力以赴谋发展、全神贯注抓生产、全心全意讲服务,为创建文明衡山提供坚强的生产、生活要素保障。

衡山县自来水公司

201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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