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抓好信息主动公开。坚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省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要点,聚焦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扎实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财政资金信息、人事招录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的深入公开,公开的内容不断细化,局门户网站全年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3条,专题专栏优化营商环境公开信息6条,全面公开办事服务,及时梳理编制并全面公开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局机关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公开了机构领导、工作进展、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住房保障、农村危改等信息。其中公开工作进展20条,政策文件4条,规划计划4条,财政财务3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
(二)加强信息发布管理。按照上级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及工作要求对局门户网站开展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局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和第三方平台信息发布的内容审核、保密审查工作。对局门户网站存在的问题栏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修改校正网站错别字,及时处理错误链接,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严格按照“四不”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对部门栏目保障情况进行内部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上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有效的管理。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利用各种形式,加大解读力度,尝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公开信息。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保证工作有效实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