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抓好信息主动公开。坚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省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要点,聚焦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扎实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财政资金信息、人事招录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的深入公开,公开的内容不断细化,局门户网站全年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3条,专题专栏优化营商环境公开信息6条,全面公开办事服务,及时梳理编制并全面公开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局机关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公开了机构领导、工作进展、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住房保障、农村危改等信息。其中公开工作进展20条,政策文件4条,规划计划4条,财政财务3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  

(二)加强信息发布管理。按照上级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及工作要求对局门户网站开展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局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和第三方平台信息发布的内容审核、保密审查工作。对局门户网站存在的问题栏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修改校正网站错别字,及时处理错误链接,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严格按照“四不”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对部门栏目保障情况进行内部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上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有效的管理。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利用各种形式,加大解读力度,尝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公开信息。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保证工作有效实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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