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规划局是正科级差额拨款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执行全县城乡规划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全县的城乡规划管理编制工作程序规划区内各项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对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事项。
二、部门决算构成及部门决算情况
我局的决算构成部分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16,733.25元,其中基本工资467,300.77元,津贴补贴10,200.00元,奖金20,718.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0,544.89元。日常公用和商品及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5,033.54元,印刷费7,487.00元,劳务费200,000.00元,委托业务费600,000.00元,工会经费12,000.00元,福利费2,73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0,127.8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退休费15,840.00元,住房公积金70,014.00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没有违反国家政策,只用于公务接待支出10,775.88元。
衡山县城乡规划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10001_20160909163922999_衡山县规划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10001_20160909163933499_衡山县规划局2015年三公经费信息统计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