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情况
1、 主要职能
受财政、国税、地税、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的委托,对我县矿产资源税费进行统一征收管理。
2、机构情况
我办成立于2003年12月1日,机构内设三股两室,即办公室、公安执勤室、财务股、票证业务股、稽查股,下设四塘坳、马迹、堆积、白果、长青、新桥、先锋等7个验票站,验票站点共有12个。
3、人员情况
我办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机关定行编制15名,2017年在编人员12人,借调4人,合同制人员66人。
二、收入支出情况
1、2017年决算收入数为570.1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为528.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9.60,其他收入为21.98万元,上年结余7.24万元。
2、2017年决算支出数为568.68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4181345.91元,其中基本工资2279741元,津贴2200,奖金73599元,社会保障缴费546658.25元,伙食补助费311170元,经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8460.66,绩效工资61188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7635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1438239.82元,其中办公费105520.6元,印刷费43582元,水费3400元,电费66186.46元,邮电费104500元,差旅费44224元,维修费239431.68元,租赁房26339元,公务接待费169684.1元,专业材料费2990元,培训费2500元,劳务费14708元,工会经费1774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133.9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2118元,其他交通费用46462。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264元,其中住房公积金67264元。年末结余结转87010.47元,2017年收支平衡。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总支出为30.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69684.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133.98元,2016年决算数为36.01万元,同比减少5.13万元。
衡山县矿产资源税费征管办公室
2017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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