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衡山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基本概况

衡山县自然资源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有二级预算单位0个,至2022年11月,共有编制158名,实有人数177人,其中财政供养在职117人、离退休60人;现有车辆3台。

1、职能职责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及测绘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定,制订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按照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方案并监督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和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推进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主体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多规合一"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实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和"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县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拟订乡镇党政"一把手"自然资源保护离任审计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监管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助管理国家、省、市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执行国家、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协助省、市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县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和应用。

(十三)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四)负责推进自然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科技项目。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衡山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各级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2、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股、信访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村镇股)、建设规划股(工程市政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股(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管理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县重点工程用地办公室)、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业权管理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测绘地理信息股、计划财务股、人事宣传教育股(党建办)、行政审批服务股。

(二)所属事业单位设置。根据上述职责,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9个事业单位:衡山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衡山县土地矿产资源事务中心、衡山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衡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衡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衡山县土地储备中心、衡山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衡山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衡山县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2年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226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66.24万元(经费拨款1466.2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00万元)。转移支付安排0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对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38.8万元,主要是减少了矿产资源税收工作经费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2266.24万元,其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91.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74万元。支出较2021年减少38.8万元,主要是减少了矿产资源税收工作经费预算减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266.24万元,其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991.38万元,占87.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2万元,占5.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8万元,占2.37%;住房保障支出94.74万元,占4.1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349.2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换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91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7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相关专项业务支出;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等专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33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衡山县国土空间村庄规划编制、萱洲镇萱洲河社区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开云镇先农社区九组(育英街)地质灾害治理后续工程、衡山县基础测绘1:500地形图生产与更新、资源量核查报告编制、持证矿山实地核查、地质勘查报告等重点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12.1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0.57万元,上升50%,主要是增加事业人员车补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相比减少3.56万元,减少原因为缩减了公务接待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6次,人数150人,内容为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全县自然资源工作、国土空间规划等(其中全县耕地保护工作会议预算8000元,地质灾害防治预算12000元,全县自然资源工作会议预算8000元,国土空间规划会议预算22000元);培训费4万元,拟开展5次,人数70人,内容为执法业务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其中执法业务培训预算2万元,专业技术培训2万元);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97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止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台 ,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26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24万元,项目支出91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  名称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衡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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