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国土资源所及部分股室工作人员安排的通知
山国土资党组字[2016]02号
各国土资源分局(中心所)、股室、二级机构:
根据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山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山政办发[2015]38号)规定,经局党组研究,报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县委组织部审查同意,现就乡镇国土资源所、局机关部分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安排如下:
旷文俊同志任开云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副科级),颜泽发同志任副所长,工作人员刘智勇、张晓彤、李美红;
苏亮同志任白果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副科级),旷振华同志任副所长,工作人员付创、李斐亚、刘源;
谭中平同志任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所所长(副科级),工作人员向东旭;
李文军同志任东湖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负责全面工作),工作人员蔡湘舟、石勇;
石铁球同志任新桥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工作人员唐炳阳、符安雄;
郭立球同志任萱洲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工作人员肖新华、谭鹏;
陈雄伟同志任永和乡国土资源所所长,工作人员刘慧、郑粱;
刘登攀同志任长江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工作人员苏海龙;
宋佳洪同志任店门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工作人员郭红丽;
王如松同志任福田铺乡国土资源所所长,工作人员李谦;
李应庭同志任岭坡乡国土资源所所长,工作人员王聪;
杨伟军同志任贯塘乡国土资源所所长,工作人员赵文;
彭昱同志任江东乡国土资源所所长,工作人员文藯;
郑艳芳同志任财务股股长;
王富麒同志任国土资源事务所副所长;
江永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兼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廖伟东任耕地保护股副股长;
唐琳同志任地质环境储备股副股长;
李芳同志由办公室调到局财务股工作;
文书毅同志从耕地保护股调到兴山公司工作。
中共衡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
二0一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