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矿管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 8 1月1日起至201 8 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做好解读回应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其他办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责任处室,确定了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日常维护工作。此外,各职能处室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二)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以及各种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运作;进一步建立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审核、新闻发言人、责任追究、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公示、听证论证等制度,重点做好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追究办法,切实提升政府信息的程序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平台建设。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方便群众通过“衡山县党政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栏目查看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同时,通过手机短信、新闻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四)加强信息公开。我办严格按照《衡山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衡山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五)加强监督管理。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办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组织机构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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