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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开云新区事务中心机构概况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衡山县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方案>的通知》(衡编发〔2021〕4号)文件规定和《关于印发〈衡山县开云新区事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山办〔2022〕9号)文件精神,衡山县开云新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衡山县开云新区事务中心,为衡山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衡山县开云新区和黄花新区有关事务工作。
负责人:王金黄
机构地址:衡山县开云镇跃进村排山组
邮编:421300
电话:0734-5811513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5月1日-9月30日)
内设机构
办公室、工程建设股、征地拆迁股、招商服务股、公共事务股、财务股。
主要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开发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法令,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决议,依法拟定开云新区和黄花新区的管理规章。
(二)负责组织实施区内基础建设、公益设施建设、功能开发等工作;负责维护和管理区内的有关公益设施;负责组织有关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施工管理。
(三)负责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区内土地利用规划和征用工作,牵头做好区内土地一级储备、整理、开发,以及区内征地范围内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
(四)负责审核、呈报区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下达基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年度计划。
(五)负责区内企业的服务、管理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职责内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做好区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群团、以及组织、人事、编制、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工作。
(八)协助做好区内平安创建工作,调解和处理区内有关纠纷。
(九)负责开云新区、黄花新区的对外宣传推介、招商引资、投融资等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