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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公路管理局属于衡山县人民政府管理的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206.294公里国、省、县道建设、管理、养护工作,为公路畅通提供养护和路政管理保障。具体的工作职责有:
1、公路的养护与改建,公路灾害抢修与保通,公路绿化。
2、公路行政执法,路产、路权维护,公路巡查,公路超限运输管理。
3、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及内设机构
现有在职人员149人,退休人员103人。机关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人事股、工程股、养护股、财务股、安全机务股;下设8个管理站、路政大队为二级机构。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 2015年决算数为3911.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3.6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2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47.16万元、其他收入0.7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5年支出决算为391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332.21万元,项目支出2579.27万元。
四、2015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4.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4万元。
五、关于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支出相比同年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结果;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相比同年预算增加的原因在于我局管养的公路线长面广,车辆使用较多,且车辆已趋于老化,维修费用较高而导致。
二0一六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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