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委托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次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现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次规划环评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环境影响评价对象概况

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主要针对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准面积,兼顾原规划环评的区域进行跟踪评价。20129月取得原湖南省环保厅规划批复(湘环评2012306号),园区规划范围东至湘江及观湘村、坪塘村,南到青山大道,西止107国道绕城线,北达坪塘煤矿,规划用地面积为8.59km220228月,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衡山高新区核准面积329.96公顷,核准范围东至松林路,南至青山路和建东路,西至金龙大道,北至G107国道绕城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衡阳 衡山县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工业南路51-99

联系人:唐自立

联系电话:0734-582826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0731-85622710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将您的意见或建议按上述联系方式反映给规划单位。规划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附件1: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

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75

附件1: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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