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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次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现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次规划环评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环境影响评价对象概况
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主要针对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准面积,兼顾原规划环评的区域进行跟踪评价。2012年9月取得原湖南环境保护厅批复(湘环评〔2012〕306号),园区规划范围东至湘江及观湘村、坪塘村,南到青山大道,西止107国道绕城线,北达坪塘煤矿,规划用地面积为8.59km2。2022年8月,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衡山高新区核准面积329.96公顷,核准范围东至松林路,南至青山路和建东路,西至金龙大道,北至G107国道绕城线。
二、跟踪评价总体结论
衡山高新区规划经跟踪评价建议进行相应调整后,规划区后续发展规划总体可行,区域资源及环境条件可支撑后续规划的实施。要求规划区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跟踪评价提出的调整意见、环保措施及“三线一单”管理要求,进一步科学招商选商。按照跟踪评价中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实施,后续开发对环境的影响不会超出原规划环评水平,环境影响可以接受,衡山高新区规划后续规划环境可行。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园区内以及园区外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四、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于即日起登陆访问衡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ngshan.gov.cn/xzfpzsyjg/xjjkfqglwyh/fdzdgknr/gyyq/index.html)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下载本项目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工业南路51-99号
联系人:唐自立
联系电话:0734-5828268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0731-85622710
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将您的意见或建议按上述联系方式反映给规划单位。规划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附件1: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征求意见稿
附件2: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
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21日
附件2: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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