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 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一、基本情况
衡山县萱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资源保护股、科研监测股、政策法规(科普宣教)股5个机构,下设永和与萱洲2个湿地保护管理站,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实有人数7人,其中在职7人,离退休0人,现有车辆0台。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负责制定湿地公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计划;负责对湿地公园规划控制区内的建设、规划、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协调湿地公园与周边乡镇、村(社区)的关系。
3、负责湿地公园内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湿地公园内湿地保护与利用,生态旅游等事务;负责园内野生动植物的救护和疫源疾病的防控工作。
4、负责湿地公园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管理湿地科研成果、数据和资料,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调查和监测结果。
5、负责湿地科学知识的科普教育、参与国际国内湿地保护与利用的交流与合作。
6、协助争取、筹措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资金;对授权的相关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基础设施配套、房地产、生态旅游开发及其它项目,并予以管理。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内的林业林政、渔业渔政、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等工作。
8、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5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359.74万元。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2016年无比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59.74万元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4.7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9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2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1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湿地保护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10万元。
五、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1、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表
3、收入表
4、支出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7年4月24日
10001_20170508094607290_湿地公园2017公开表).XLS
10001_20170509170801193_湿地公园2017公开表(海丽)).XLS
10001_20170509170825342_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海丽).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