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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负责制定湿地公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计划;负责对湿地公园规划控制区内的建设、规划、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协调湿地公园与周边乡镇、村(社区)的关系。
(三)负责湿地公园内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湿地公园内湿地保护与利用,生态旅游等事务;负责园内野生动植物的救护和疫源疾病的防控工作。
(四)负责湿地公园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管理湿地科研成果、数据和资料,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调查和监测结果。
(五)负责湿地科学知识的科普教育、参与国际国内湿地保护与利用的交流与合作。
(六)协助争取、筹措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资金;对授权的相关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基础设施配套、生态旅游开发及其它项目,并予以管理。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内的林业林政、渔业渔政、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等工作。
(八)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衡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湖南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的批复》(山编字〔2015〕10号)精神,设立湖南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确定5个内设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9.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78万元,主要是新增了人员。
(一)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89.43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71.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78万元,主要是在编在岗人员有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9.43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71.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9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4.4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一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5.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加22.22%,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一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持平,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0 万元;培训费预算 0 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本部门预算中无政府采购事项。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1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 2019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8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4.43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根据湖南衡山萱洲国际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4-2020年)要求,以“全面保护、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基础设施配套、生态旅游开发及其它项目,并予以管理。恢复自然水系,优化水质,恢复受损的湿地植被和自然生境,恢复并扩大鸟类觅食、繁殖和栖息的场所,提高鱼类三场的生境质量和数量,保证四大家鱼洄游繁殖通道的畅通,最终实现萱洲河流型湿地公园的自然性。通过一系列的科普宣教活动,激发公众的湿地保护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公众对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保育的自觉性。从而提高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争取更多的建设资金和科研合作,促进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的长远发展。最大限度地保护湿地公园内的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赖以生存的湿地生态系统和森林生态系统,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稳定发挥。湿地保护率达 100%,重点保护物种及栖息地保护率达 100%。
七、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部门预算对外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湖南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