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衡山县供销社部门预算公开


衡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部门预算

 2021年度衡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衡山县供销社概况

第二部分  衡山县供销社2021年度部门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衡山县供销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和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及全国供销总社等有关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有关建议;认真履行对全县供销社系统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

   (二)负责建设全县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主要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农村日用消费品(含图书、药品)、农副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含报废车辆)回收利用和网上供销五大经营服务网络;负责发展全县烟花爆竹经营服务网络;负责组织实施新网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三)负责建立新型的完善的为农服务体系,采取创办、领办、联办等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农产品基地,组建有关行业协会;负责在全县农村社区建立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开拓农村市场,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预测预报相关市场信息,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

   (四)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培育参股控股各类龙头企业,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和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等项目,积极探索发展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承担化肥、农药、棉花、食用油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和地方政府储备及救灾物资储备等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全县农村商品流通及市场体系建设的规划编制及修订;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烟花爆竹行业的市场管理;参与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参与管理指导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体系建设。

   (六)指导和监督全县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七)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的科技开发和有关科技成果的转化及推广工作,推进科技兴社。

   (八)研究制定县供销社及所属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供销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县供销社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机关内设5个机构:办公室、人事政工股、财务统计股、合作发展股、监审股,至2020年11月,共有编制18名,实有人数37人,其中财政供养在职13人,离退休18人;现有车辆0台。

(二)算单位构成衡山县供销社2021年部门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衡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无下设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衡山县供销社2021年度部门算表

公开01表 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02表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03表 部门收入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支出总表

公开05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公开06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公开07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公开08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09表 一般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公开10表 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表

公开11表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公开12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公开表格内容详见附件,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228.4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86.4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22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8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5.9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2.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4万元),项目支出73.6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28.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3万元,占6.23%;卫生健康支出7.12万元,占3.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6.41万元,占85.98%;住房保障支出10.68万元,占4.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54.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3.6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供销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支出31.62万元,主要用于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电商平台发展等方面;业务工作经费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党建、维稳等方面开支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1.6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2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预算“三公”经费共计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7万元,拟召开业务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用于干部职工参加本单位以外的技能和管理培训以及本单位召开的综合改革业务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机关大楼维修预算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2020年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22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82万元,项目支出73.6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经费支出。

                                              

附件:

     1.预算对外公开表(供销社)

     2.绩效目标申报表(供销社)

     3.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表(供销社)


                                                                                                 衡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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