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工作总结

2015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

工 作 总 结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信访局、县综治办的具体指导下,我社认真贯彻落实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紧紧围绕供销社主要工作目标任务,以“创建文明县城、构建和谐机关”为主题,以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制为保证,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各项措施,促进了全系统治安形势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了全年非正常上访和治安刑事案件的零发生,确保了一方平安。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供销社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根据单位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力量;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并把之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和日常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和平、唐伏贵同志任副组长具体抓,唐伏贵同志同时兼任综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做好本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等各项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年初及时制订了有关工作方案。在人力、财力、精力上均给予优先保证,确保本社在维护社会稳定、基础工作、依法行政、信访工作方面有班子、有计划、有措施、见成效。

二、夯实基础

一是建立社会管理工作台帐。县社综治办(设人事保卫股)建立重大问题、重点人员的“五个一”工作台帐,做到心中有数,并将工作台帐按月报送县稳定办。建立了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及家属电话台帐,回访电话台帐和回访情况登记表;建立了流动人口、法轮功等邪教人员专帐,对有关人员落实帮教措施和责任,积极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

二是健全各项制度。健全社会管理综治工作、打黑除恶、反邪教工作和查禁黄赌毒工作方案、维稳应急方案,建立信访维稳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值班报告制度,做到全天候、全范围防护。与下属及合作单位及时签订了有关安全、计划生育及流动人口管理等协议;完善了门卫管理和楼栋长制度,机关大门、办公场所及时上锁,保障了一方平安;建立义务巡逻队,随时对进入机关的可疑人员严格进行盘查。充实了人民调解员、维稳信息员队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调处,把各种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积极营造氛围。积极营造“创建平安,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查禁黄、赌、毒和“法治衡山”创建等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以建设“平安”为中心,多次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知识专题培训,抓好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宣传好同“法轮功”斗争的各项措施,严密防范和打击“法轮功”等各种邪教非法活动,进一步深化在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的宣传教育活动,把社会辩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提高到新的水平。结合“四帮四促,走村入户,一进二访”等活动,积极做好省民调,创建平安衡山,法制衡山宣传工作。机关办公大楼张贴宣传标语12张,悬桂横幅5条,发改《平安衡山建设便民手册》40余份。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首先是建立督查机制。为保证系统平安创建工作的长期、高效开展,县社采取明查、突查、暗访、入户了解等办法,对机关各股室、下属企业及其全体干部职工的创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其次是建立预防机制,我们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新思路,新办法,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由被动到主动,由调处为主到防范为主的转变,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再次是建立宣传机制,积极进行法制调查宣传教育活动,县社根据县普法办安排安装了系统学法用法考试平台,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主动参加学法考试,成绩优良,增强了全民法律和防范意识。

三、强化责任

    建立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启动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分责任,严格考核。针对我社维稳工作任务重实际,县社划分了维稳工作责任范围,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领机关股室工作人员分五组每个组负责3个改制企业的维稳工作,明确了各自的任务和目标、责任与要求,层层分解,量化指标到股(室),责任到人,并多次召开机关工作专题会议,做到了横向到尽头、竖向无断层。把综治维稳安全工作与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强化了目标责任,形成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执行党政门户部门公开专人负责制,严格按照宣传部、网管办的要求及时更新,进行政务公开,不制谣、不传谣,确保了网络安全。

四、扎实工作

为积极化解矛盾,做好信访和群众工作,县社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分组负责数个已改制企业的稳定工作,按照县委政府安排参与走访和精准扶贫等活动,将做好群众工作的责任细分到个人、到每一个改制企业。机关人员按照分工主动出击,“谁家的孩子谁家抱”,管好自己的“责任田”, 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到萱洲镇联点村访贫问苦,走访群众60户,筹集帮扶资金6000元慰问萱洲镇老塘村困难户20户,提供联点村帮扶资金2万元。开展送温暖活动,共慰问困难职工和机关退休老同志142人,送出慰问金4.8万元,加强了沟通协调,消除了不稳定因素。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在主要领导的安排部署下,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解决了原改制企业法人郭菊庭等3人退休后享受正科级待遇的上访诉求,耐心反复接访伤残军人刘世雄同志多次重复上访要求解决补发下岗生活费和建住房问题,曾有余同志要求解决住房产权登记问题等上访问题,并做好政策解释及回复工作。由于工作重在预防,大家的责任心又有加强,今年以来信访维稳形势较好,没有发生群体性非正常上访事件。在防止“法轮功”等邪教活动方面,分管领导和人事保卫股干部平时注重收集和反馈信息,及时与县“610办”沟通交流情况。在敏感时期,有关人员亲自登门了解情况,严防突发事件产生,效果相当不错。

五、综合治理

县社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和岗位责任,督促指导机关、系统内各企业落实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集中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采取检查与自查相结合、以企业自查为主,重点检查与一般检查相结合、突出要害单位和重要部位,平时检查与特殊时期检查相结合、明确检查任务的重心等形式。严格落实重要时段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加强责任心,按时到岗值勤,在县委政府督查时从未出现过缺岗、漏岗现象。同时加强对公司小车的检查和保养。通过认真地检查和督查,促进了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落实,治安工作得到了加强,杜绝了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六、取得实效

我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由于谋局早,工作实,确保了一方平安,有效地促进了县社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供销社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改革发展不断巩固,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为农服务功能不断提升,达到了综治维稳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助推供销社改革发展事业进一步深化的目的。一年来,全社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无干部职工违法乱纪,改制企业置换身份人员思想稳定,无进京到省上访,无群体、恶意非正常上访,全系统也没有因商品质量、服务态度等问题发生的投诉、上访事件,呈现出平安、和谐的稳定局面。

当然,我社的综合治理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改制企业置换身份人员信访维稳形势依然严峻,供销社改革发展环境不利因素仍然存在,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我们相信,有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县政法委的具体指导,我社2016年的综合治理工作一定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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