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介

衡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介

来源:衡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时间:2021-02-23

根据《中共衡山县委、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山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山发〔20152号)《关于衡山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山发〔20153号)文件设立衡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负责人旷海滨

机构地址:湖南省衡山县开云镇人民西路568号

邮编:421300

电话:0734-5829628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5月1日-9月30日)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政工股财务统计股、合作发展股、监审股。

二级机构:衡山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理事会和监事会。

(一)理事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及全国供销总社等有关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依法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和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县供销社系统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

2、负责建设全县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主要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农村日用消费品(含图书、药品)、农副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含报废车辆)回收利用和农村电子商务五大经营服务网络;负责组织实施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建设。

3、负责构建县政府主导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城乡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惠农综合服务工程,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构建县、乡、村三级上下贯通的惠农综合服务体系。

4、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推进县供销社机关规范性建设,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多种形式发展、改造、壮大乡镇基层供销社;参加村级(社区)综合服务社建设。

5、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培育参股控股各类龙头企业,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和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等项目。

6、组织和引领县域内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引导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行业协会、农产品经纪人队伍。

7、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承担化肥、农药、棉花、食用油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和地方政府储备及救灾物资储备等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全县农村商品流通及市场体系建设的规划编制及修订;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烟花爆竹行业的市场管理;参与管理指导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体系建设。

8、指导和监督全县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9、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的科技开发和有关科技成果的转化及推广工作,推进科技兴社。

10、研究制定县供销社及所属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供销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1、承接县政府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合作金融、农村精准扶贫等领域转移的为农服务职能。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事会主要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本社《社章》、县社决定以及全国总社、省社、市社决议和指示的执行情况;

2、监督理事会对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3、监督理事会对国家委托的、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社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4、监督社有资产管理、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等情况;

5、指导全县供销系统监事会工作,协调所属公司、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的监事会机构建设,推动系统工作规范开展;

6、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向理事会提出工作建议;

7、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社监事会和县社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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