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果镇机构职能设置

白果镇机构职能设置

1.党政办:负责公文处理、文件起草、资料收集、调查研究、提供信息工作;负责会务组织安排,领导批办件催办落实反馈工作;协助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村工作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负责机关值班、安全保卫,做好保密工作;负责干部的考勤、考核、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工作,管理机关房产、财务及其他行政事务;负责做好党务、政务、人大、纪检、老龄、关工委日常工作;做好接待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民政办:负责救灾救济工作。调查核实和统计上报各种灾情,发放、管理救灾物资,并检查救灾物款的使用情况;负责本地区内生活困难群众的定期救济和临时救济以及“五保”户的生活救济;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对烈军属和伤、残军人进行优恤;负责殡葬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司法办: 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矫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4.国土所: 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分等定级和登记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交易、作价出资和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5. 计生办: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奖励扶助及独生子女伤残救助。电话0734-5978822。

6.财政所:编制镇财政年度预决算方案、报告,审核镇机关部门、镇属单位的预算收支计划;负责全镇农业税收的收缴工作;制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核算预算外收入情况,按各部门预算划拨经费;管理核算镇机关、镇属单位的资金和帐目;管好用活镇属资产,处理镇属单位、公司的债权债务;管理农村财务人员,根据实际任免和调整农村财务人员;负责镇机关部门、镇属单位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单位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针对群众对单位反映的热点问题实施专项审计等。

7.经管站:做好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县开展农经工作;推动村级财务公开和加强财务管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加强队伍和基础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完善和健全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搞好农经统计与信息利用。

8.广播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宣传贯彻党委、政府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坚持团结稳定和正面宣传为主;负责广播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广播站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安全工作;维护管理好广播站的广播电视设备,保证广播电视设备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及时排除。做好全镇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系统(“村村通”工程)的设备维护管理工作,管理好全镇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发射业务(“村村通”工程),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播出;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主管局等各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9.文化站: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段,进行时事政策、建设两个文明、国内外形式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社会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问题活动;开办书刊阅览,开展群众读书活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经济建设服务;手机、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指导村居文化室工作;受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委托管理文化市场;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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