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果镇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果政发〔2020〕11号



关于印发《白果镇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

《白果镇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果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日






白果镇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确保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要下大力气抓好粮食生产,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奖励和支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农业补贴政策,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稳住粮食播种面积,稳定粮食产量。为扎实做好2020年全镇粮食生产工作,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我镇作为传统双季稻产区,粮食生产大镇,要坚决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毫不放松粮食生产,以"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加快粮食生产绿色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镇粮食生产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充分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坚守粮食生产大镇地位,稳定粮食农作物播种面积8.2万亩,粮食优质率95%,落实3个粮食监测点及10万亩双季稻生产示范片双季稻种植任务,进一步宣传发动双季稻种植,落实落细各项惠农政策,遏制抛荒。

三、领导机构

因机构改革及工作需要,现将白果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指导员:朱学锋

组  长:刘海峰

副组长:谭  超  彭永长

成  员:廖文安  周德军  李娴姝  陈友良  赵文辉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谭超兼任办公室主任,廖文安、赵文辉任副主任,胡海龙、肖文星、肖冬梅任成员。

四、工作措施

(一)稳定粮食生产面积, 落实监测点及示范片种植任务

以"稳"水稻为核心,坚决落实3个粮食监测点所在地(万家村、树枫村、楚南桥社区、紫楼村)双季稻覆盖率100%和示范片(岳北村、绍庄村、楚南桥社区)连片种植,在示范片树立工作责任标牌,宣传示范成效,接受社会监督。其它村(社区)要进一步宣传、鼓励、发动大户和散户种植双季稻。

(二)稳步推进粮食生产绿色高质量发展

1、继续推进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行动。推进水稻"早加晚优"模式,集成"全环节"标准化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全链条"产业融合模式,引领全镇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2、做优做强衡山湘米产业,大力发展优质稻。打造示范基地1个,鼓励镇内米业企业参与高档优质稻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订单生产,支持优质稻就地加工转化增值,提升稻米品质,提高种粮效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3、开展特色粮油生产示范。红薯、玉米、大豆、花生等是我镇传统旱地粮油作物,各村(社区)根据本地种植习惯,生产条件,优化区域布局,因地制宜扩大特色旱杂粮种植。

4、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做好高效种养模式示范推广。打造稻虾种养示范基地1个,以稻为主、以养带种、以种促养、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促进产加销衔接。

(三)加强耕地质量保护

1、发展绿肥生产。绿肥是培肥地力、改良土壤、增加土壤有机质重要举措,各村(社区)要鼓励种植户种植紫云英使土地增产增收。

2、加强耕地检测和治理,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冬种绿肥,实现农业生产投入品减量化;通过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

(四)做好惠农政策落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大与农业农村局沟通衔接力度,及时掌握惠农政策调整情况,加大对各村、社区农业技术指导力度,各村(社区)要加强国家惠农政策宣传力度,明确工作责任,配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补贴申报、登记、核实、公示、发放制度,细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好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适度规模(大户)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补贴发放足额、及时、准确。

(五)遏制耕地抛荒

各村(社区)要把遏制耕地抛荒作为发展粮食生产的首要工作来抓,建立遏制抛荒长效机制。

1、对责任田常年抛荒的农户取消各项种粮补贴,确保"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政策落到实处;

2、对因农民外出务工、无人耕种的土地,各村(社区)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思想工作,由村、社区组织人员代耕代种;

3、对长期外出、又不愿意转包、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农户,依法由原发包单位中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由村委会实行流转他人来耕种;

4、大户已流转的耕地不能抛荒(如种菜田、养殖田、各种大棚设施用地)必须种上经济作物;

5、高岸田、水源条件有限的田和滂泥田等必须种上旱粮作物或经济作物(玉米、红薯、马铃薯、大豆和湘莲等) ;

6、严禁在"两区"划定的范围内挖鱼塘、栽树、非法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

(七)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对该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1、村(社区)辖内出现1处连片常年性抛荒面积在5亩以上(含5亩)的。

2、村(社区)台帐误差率5—10%。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对该村(社区)进行黄牌警告,取消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1、村(社区)辖内出现2—5处连片常年性抛荒面积在5亩以上(含5亩)的。

2、村(社区)台帐误差率10—20%。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村(社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1、村(社区)辖内出现6处以上(含6处)连片常年性抛荒面积在5亩以上(含5亩)的。

2、村(社区)台帐误差率20%以上。

3、粮食检测点所在地双季稻种植面积未达100%。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