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现将东湖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东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88668
395980369@qq.com
公示期为10天(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14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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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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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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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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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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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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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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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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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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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贫领【2019】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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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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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山村中药白芨种植,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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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产业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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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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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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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贫领【2019】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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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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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潭村油茶种植,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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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产业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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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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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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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贫领【2019】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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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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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碑村茶叶种植,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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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产业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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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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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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