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现将东湖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东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88668
395980369@qq.com
公示期为10天(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20日)
东湖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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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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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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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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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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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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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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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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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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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财农指
【2019】56号
山贫领
【201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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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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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田村主干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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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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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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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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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财农指
【2019】56号
山贫领
【201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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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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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田偏山油茶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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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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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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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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