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现将东湖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和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公示的资金分配结果使用资金。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东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34-5988668
395980369@qq.com
公示期为10天(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11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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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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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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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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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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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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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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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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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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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贫领【2019】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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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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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祥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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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产业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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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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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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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贫领【2019】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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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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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建新农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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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产业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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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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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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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贫领【2019】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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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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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旺盛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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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产业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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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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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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